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于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虽然我国婚姻法缺乏有针对性的明确规定,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男方单独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如无善意取得的情形,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当财产被他人无合法依据占有时,所有权人有权根据物权的追及效力要求非法占有人返还财产,夫妻中的受害方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以配偶和婚外同居者为共同被告,请求法院判令其返还财产。
  
  
  


·一,夫妻财产婚前公证需要注意哪些
      一,夫妻财产婚前公证需要注意哪些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获得财产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接受赠与的,有继承……等。但在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并不是都不存在争议。如笔者在办理这类公证中,就遇到有个别当事人,在结婚前就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好几年,双方经济共同支配、购置财产(如汽车、房产、股票等),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却只写了一方当事人的姓名,表面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实际上却是双方共有的。...


·一、协议离婚后同居还受法律保护吗?
      一、协议离婚后同居还受法律保护吗?同居产生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但同居身份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离婚后,继续在一起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不能享受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居关系法律也是有所保护的,只是保护的侧重点不同,通常情况下包括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有子女的话,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


·未满18岁父母不抚养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未满18岁父母不抚养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从古至今,父母一直抚养孩子,直至孩子有能力生存,付孩子的生活费和学费,来维持小孩的生活,但是也有一些父母逃避抚养孩子的义务,不给小孩生活费用,将小孩交给别人抚养,那么未满18岁父母不抚养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一、未满18岁父母不抚养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未满18岁父母不抚养违反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


·已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会怎么分配
      当今时代,很多夫妻离婚的原因都是因为在婚姻生活当中夫妻当中有一方有出轨的行为。其实出轨是对婚姻生活最大的不忠,也是绝对不对的。如果在婚姻过程当中有出轨行为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已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会怎么分配? 一、已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会怎么分配?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


·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多长
      一、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多长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


·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权是否可行?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债权债务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对于协商无果的情况,可以书写诉状后上诉人们法院。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权是否可行? 一、抚养权的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1、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合法,离婚协议并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离婚协议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必须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相关法律要求条款去写,否则你们的离婚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在离婚时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还会造成很大影响。2、财产等问题交代清楚协议离婚要针对财产还有子女抚养权等各种细节问题交代清楚孩子到底归谁抚养,抚养费到底是多少钱,夫妻双方在婚后的共有财产具体该怎...


·一、离婚后女方该不该要孩子?
      一、离婚后女方该不该要孩子? 离婚后女方该不该要孩子,应当由自己的经济条件和抚养能力来确定,另外还需要坚持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处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


·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的评判标准
      或是为了生计,或是为了前途,或是起了争执,夫妻间都会以分居的形式处理。但是分居在婚姻中是极为不利的一件事情,分居久了可以判离婚,那么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呢?本次就由我们我来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


·云南省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法规
      云南省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法规1、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2、征收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


·离婚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
      离婚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离婚案件开庭后六个月内会结案,具体开庭时间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这还需要根据各地法院的案件排期情况判定,但有整个案件的审理期限。离婚案件的结案期一般为三到六个月内、并适时作出判决。可以根据这个结案期自行估算还需多长时间有判决结果。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