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赔偿时,应按照自己受到伤害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治疗期间发生的医药、护理、交通、营养等费用也应收集证据,在治疗后要求赔偿。拒不赔偿的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和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办理。
  
  
  


·纳税者自由职业如何交税的
      (一)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二)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三)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四)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失效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失效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伤起诉起诉一年内有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


·开发商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若出现延期交房的
      开发商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若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那此时开发商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不过这种情况下,对于购房者而言应该如何追究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责任呢?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责任该怎么追究 1、继续履行交房的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


·车船税怎么交要带什么资料?
      车船税怎么交要带什么资料?车船税是国家规定缴纳的一种财产税,并不是所有的车船都是征税对象,只包括依法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既然要交税,那么车船税怎么交要带什么资料,这是被征税人需要了解的问题,因此,我们应您的需求,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其分享给您。一、车船税怎么交(一)缴费方法:1、POS机自助缴税凡持有“银联”标志银行卡(含所有商业银行)的纳税人,可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地税局车船税征收服务厅等地点使用POS机进行自助缴税;2、...


·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
      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合法的,没有产权的车库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用着都没什么问题,除非都没房产,对于抱着的目的购买者来说,这有点类似于小产权房,没有权利转让凭证的交易始终存在风险,很可能出现一位二买的问题。二、无产权证车库不能买卖无产权证车库是不能买卖的,购买没有产权的地下室车库,意味着购房者可能要承担无产权、无法二次交易以及拆迁不能获得补偿等风险。如果开发商是把车库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独...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飞速发展的今天,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了,据高速交警事故处理部门统计,60%的交通事故都与超车有关,而面对因超车而引起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您是否了解呢?如果您还未知或一知半解,就跟随的我们一起来看看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的吧。  1、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负全责  这种情况在主路出入口处极为常见,由于在主路入口处会有辅路车辆缓慢进入,而快...


·法律援助医疗事故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援助医疗事故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 (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附起诉书或答辩状等; (2)患者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最后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3)患者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提出赔偿下列费用应提供相关证明: ①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门诊的病历和有关医疗费用的凭证、补充营养...


·买房拿钥匙为什么要交钱
      买房拿钥匙为什么要交钱买房子拿钥匙需要格外花钱的,主要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确指出的相关费用。例如购房时所签的购房合同与领取钥匙时所收费用的明细,购房合同上明确指出领取钥匙时所收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并且已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包括物业费等基础的费用,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就需要在拿钥匙的时候交纳相关费用。而且根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在其签定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相...


·一、根据相关法律醉驾扣车几日能取车新交法规定
      一、根据相关法律醉驾扣车几日能取车新交法规定,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交警对双方赔偿问题,只有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才组织调解。交警无权以赔偿为由扣你的车。最佳方式:先找办案民警,要求出具责任认定书,并要求办理放车手续。知识扩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免检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免检是否会受到影响?交通事故轻微伤免检是会受到影响的,根据新规,六年内无需上线年检,但车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期间车辆未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货车、面包车均不在新规范围内。二、机动车年检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内容
      随着内蒙古居民收入的增加以及私家车的普及,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不断增多,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内蒙古市政府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处理办法,那么,关于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内容,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内容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