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基本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二、哪些遗嘱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找人代写遗嘱哪些人不能做见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四、有哪些立遗嘱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自己写遗嘱的话,遗产的分配方案肯定是越详细越好,比如老人是儿女双全的话,不能在遗嘱中简单的写一句,去世后由儿女继承房产得写清楚,到底是让儿子还是让女儿继承遗产房。对老人来讲,可选的立遗嘱的方法也很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还款抵押协议要怎么写?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购买房屋是可以贷款购买的,但是在约定的期间内一定要将贷款还完。同样的,不管是什么样的借款都需要按时归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会将房屋进行抵押以此来还款。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还款抵押协议要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屋还款抵押协议 抵押权人: (以下称甲方) 抵押人: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所签订的《还款协议书》(以下称主合同)能够顺利履行,乙方愿意...


·买二手房可以贷款吗,二手房买卖能贷款吗?
      买房结婚乃人生大事,但是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购房压力的增大等种种原因,部分人选着购买二手房。但是在经济能力有限的情况之下,也是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才能支付得了房费。那么买二手房可以贷款吗?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买二手房可以贷款吗 在购买二手房时,卖方希望的是交钱后过户,而买房则希望先过户后交钱,如何解决这个矛盾,达到买卖双方利益的相对平衡,分期付款就成为二手房交易中最为常见的做法。即签订合同后,买方先支付给卖方一定比例的...


·离婚以后房产会怎么分配
      离婚以后房产会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


·老人房子过户儿子还能要回吗
      分两种情况:1、如果是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他人,已经办理他人名字房产证,那么住房产权发生转移,是要不回来的。2、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依照赠与协议,如果受让方违约或者违反合同法规定,可以依法收回过户的住房。《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


·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买卖房屋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税费,因此,房屋过户费是我们在买房子时需要考虑的问题,也是二手房过户流程一个重要环节。那么,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呢?二手房过户流程有哪些步骤?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买房子过户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营业税 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


·租房遇到纠纷应该怎么办
      租房遇到纠纷应该怎么办 一、租房遇到纠纷应该怎么办 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3、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


·一、离婚起诉状房子变卖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起诉状房子变卖财产怎么处理?一般情况下,可以对房子变卖的资金进行公平平等的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二...


·个人买的房共同还贷,离婚怎样分割
       离婚时房产必然会进行分割。房产的分割也因为购买的原因不同而导致分割时存在较大区别,如个人买房共同还贷的分割时就存在好几种情况,那个人买的房共同还贷,离婚怎样分割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个人买的房共同还贷,离婚怎样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对此有不同的做法,现就北京法院的通常做法,将此种情况下的房屋归属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一、相关法律 《合同法》中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额数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


·房产抵押受限的条件有哪些
      现实中,不少人在急需用钱的情况下,就会选择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但并不是说用房产申请进行抵押就一定能获得贷款的,在这方面我国做出了一定的限制条件。那究竟房产抵押受限的条件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


·离婚后合同房更名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后合同房更名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协议离婚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的,首先要到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二楼大厅领取《市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填写栏目中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情况、包括地址、权证号、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方位、所在楼层等,然后到窗口提供《房屋权证》(即房照)、离婚证及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身份证及不欠取暖费证明等。未进行房屋产权公证的,协议离婚双方都要到场会同办理,经过公证的,一方到场就可申请办理房屋产权人变更手续。 离婚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