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父母遗产房过户费怎么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继承父母遗产房过户费怎么算?1、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评估费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2、房地产过户工本费,大概是100左右。二、 房管局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三、遗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继承还须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取《房屋信息摘要》。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配偶情况、子女情况,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办理遗产房过户之前需要对房屋的价格进行评估,或者本人也能先到当地的房管局去咨询一下,因为现在遗产房的过户已经取消了公证的相关规定,就是说没有公证书房管局也应该依法办理过户,但遗产房的过户需要提供遗嘱或遗产分割协议等有效材料。
  
  
  


·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按份共有发房屋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比如说有的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为一方所有,但是房产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需要均分。但是双方如果已经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屋的产权比例归谁所有的,就要按照该夫妻约定来处理,而不是均分了。 2.如无其他约定的情况 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是按照房产证...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有什么条件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有什么条件 一、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有什么条件 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5、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


·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其实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需要由
      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其实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需要由购房者支付一定的定金,并且双方还要签订定金合同,这样对彼此而言都是有一定保障的。那么这个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带来范文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


·银行贷款买房提前还款可以吗?
      一、银行贷款买房提前还款可以吗 其实贷款买房能不能提前还款,主要是看提前还贷值与不值,而这一关键还是由贷款人自身条件决定,如果有多余的钱而没有别的投资收益,提前还贷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更何况现在大多数银行还没有收违约金。银行加息是借款人提前还贷的动力,如果升息不断,提前还贷可以少付利息,自然是值得的。 但如果为了提前还款,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压力,借款人就需仔细斟酌了,因为加息的幅度不算很大,若因为少还一点利息而使生活大打折扣是不划算...


·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在购买房产的时候无法一次性全额付清,因此只有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但这涉及到银行利益的事情,当事人在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方面会对条件做出审查,不过您知道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 65 岁、女士不超过 60 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


·一、房屋网签备案信息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网签备案信息有什么区别?1、网签和备案的区别在于办理时间,网签是在开发商已经取得了预售证,且购房者也满足购房资格,完成选房,签订合同之后,在售楼部或者在房屋管理部门完成的。备案是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网签和备案的区别在于法律效力是完全不同的。网签在签约时要认真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对于合同中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可以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或者双方之间进行协...


·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了一方的名字就是他的吗
      通常夫妻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都是属于共同财产,于是要是日后夫妻离婚,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可以对这样的房子进行分割。但实践中,可能结婚后买的房子是一方个人购买的,并且也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那此时房子就是他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 房屋租赁发票可不可以抵扣需要看租房的目的是什么。通常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并非都可以抵扣。有些是按照规定列明的不能抵扣,剩下的都是可以抵扣的。 1、租赁门面专门销售农药以及种子种苗等免税项目的不能抵扣; 2、用于职工住宿或娱乐的租赁住房不能抵扣; 3、租用的厂房用来生产免税产品、简易计算方法的项目不能抵扣。 二、房屋租赁费用开发票税率 房产税=租金收入乘12%;印花税=租金收入乘0.1%;个人所得税...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直强调大家一定要针对二手房的相关重要证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直强调您一定要针对二手房的相关重要证件进行过目,而且必须确保证件的所有来源都是合法的。除了房产证以外,土地使用证也是比较重要的,土地使用证肯定会进行过户的,在过户的过程当中就必须交了一些税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费用标准是什么?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费用标准是什么? 二手房土地证如果是出让性质只需要缴纳33元工本费,如果是划拨性质则需要缴纳地税评估价1%作为土地出让金。 二、如何办理二手房土地证过户...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一、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范本先生(女士):我与你于年 月 日就位于市区大街号区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赁合同。望收函后10 日内,迁出该房屋。否则我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双方签订的上述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你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


·无证私房买卖合同 无证卖房会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吗?
      无证私房买卖合同 无证卖房会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吗?不会。合同是确立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常经当事人签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依法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不属于合同法司法解释规定的效力强制性规定,不应作为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买卖双方就尚未领取房产证书的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会因此无效。对于买受人而言,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前应当仔细核查房屋的权属状况,尤其是应要求出卖人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并仔细核查。房屋买卖双方就尚未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