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伤交通事故几天可以领车?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人伤交通事故几天可以领车?
  
  一、人伤交通事故几天可以领车?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2、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
  
  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
  
  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
  
  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一、受轻伤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受轻伤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之间,具体情况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处理:(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


·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该如何处理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经交通事故各方申请,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在交管部门主持下进行调解。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该如何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名后,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那怎么制定交通事故调解书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怎么调解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广东省并没有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统一规定的,在任何地方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都是根据给受害者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的。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农业人...


·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都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会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察,并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根据其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程有所不同,相应的,赔偿比例也有所不同,那么,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都有哪些呢? 一、责任认定 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它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它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它是事故的责任方进行赔偿和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依据。那如果丢失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怎么办?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丢失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的话,认定书在交警部门会有存根,不会影响到事故的处理。如果在事故处理中需要用到责任认定书的,可以到当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去复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就可以,是同...


·双方车辆无交强险的损失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工作几年后买一辆小汽车的压力并不大。买了新车后,要记得上交强险,另外,车主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买些商业险。可是有的人忘记买交强险,就开车上路。那么,双方车辆无交强险的损失赔偿责任如何承担?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双方车辆无交强险的损失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的费用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的费用包括哪些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的费用包括以下几点: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


·发生高空坠物砸到车辆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发生高空坠物砸到车辆保险公司如何理赔?随着现代城市中高楼大厦越建越高,各类车辆也越来越多,我们不时通过各种渠道听到、见到高空坠物砸损车辆的消息,这样的消息就带给了广大车主一些不解的问题,发生高空坠物砸到车辆保险公司如何理赔?自己有需要做些什么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一、理赔程序 1、看自己有没有投保车损险 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理赔之前要先确认一下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并立即寻找出汽车保险的保单以便车险...


·报废车被醉驾追尾一般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
      报废车被醉驾追尾一般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造成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 并根据肇事当事方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无力赔偿怎么办?1、交通事故驾驶员无力赔偿的话可以协商分期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


·不交罚金可以判缓刑吗
      不交罚金可以判缓刑吗,对于此问题小编先从字面意义解释,先说罚金,所谓的罚金指的就是惩罚自己的过错而被处罚的钱,所以说罚金对于刑罚来说是另外一种的处罚方式,他们的关系是罚金属于刑罚;刑罚中的罚金处罚方式针对的是触犯财产类犯罪的罪犯,财产类犯罪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法庭认定犯罪,确定有犯罪行为,必须要承担此次财产性犯罪的刑事责任。我们再看看问题中提及的缓刑二字,缓刑其实是刑罚的一种执行中规定的制度。接下来我们就说说不缴纳罚金是否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