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服刑期间自首立功减刑多少年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服刑期间自首立功减刑多少年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算不算立功如果揭发的犯罪经查证属实的,应属于立功的。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检举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立功不仅是一种表现,而且必须要有某种实际效果。立功表现形式不同,其立功效果亦有所不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立功表现,须经查证属实才能成立。查证属实是指经过司法机关查证以后,证明犯罪人揭发的犯罪行为确实属实。如果经过查证,犯罪人揭发的情况不是犯罪事实或者无法证明,则不属于立功。提供重要线索的立功表现,须使犯罪案件得以侦破。使犯罪案件得以侦破是指司法机关根据犯罪人提供的重要线索,查清了犯罪事实,破获了犯罪案件。其他立功表现,同样也要具有这种立功效果。罪犯在服刑期间,阻止其他人犯罪、有重大科技发明或者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立功,这样,监狱方面可以为其申请减刑,法院核实情况后,在一定限度给减刑,重大立功的幅度在基准刑期的50%左右。当然,有些犯罪是不能减刑的。
  
  
  


·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即涉案数额达到数额较大即可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第一,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违反国家书刊出版管理法规为前提,没有违反前述法规的...


·管制和拘役的期限有什么不同
      管制和拘役的期限有什么不同管制和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主刑当中的具体种类,同时也是那种处罚比较轻的,当然往往针对犯罪较轻的罪犯,才能被判管制或者拘役。法律中对管制和拘役的期限规定不同,那到底我国对管制是如何处罚的,而拘役的刑期又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管制的刑期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可以竞合吗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可以竞合吗 一、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可以竞合吗?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法条竞合的,适用从一重罪处罚规则。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上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两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而且,绑架罪在客观上也必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的方法与非法拘禁罪的方法没有质的区别,都可以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非法拘禁罪也可以由绑架方法构成;两罪中将被害人绑架、劫持的空间特点也一样,既可以是就地不动,也可以是...


·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否有可能
      我们发现有些时候,即使认定了行为人构成犯罪的,最终也是可以被免于刑事处罚,也就是不追究其刑事责任,那现实中,公民犯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否也要可能呢?在对盗窃罪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数额,那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否有可能?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否有可能下列情况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即:因生活困难所迫,盗窃少量财物或盗窃近亲属、邻居等少量财物,案发后能积极退赔全部或大部分赃物,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基准...


·信用卡诈骗刑拘有什么规定?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能够让刑事诉讼更加顺利的进行,同时如果因为刑事拘留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在这期间法律也规定了侦查机关必须尽快进行侦查,在法律的期限之内,关于信用卡诈骗刑拘有什么规定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信用卡诈骗刑拘有什么规定?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2005年)刑法修正案五》二、将刑法第196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上诉不加刑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一些案件审理完结后,被告人会对法院审理结果不服,从而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我们国家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在相关法律中规定了上诉之后,在第二审的判决中不加重刑罚,但是它有一个适用范围。那么,上诉不加刑的范围包括哪些?我们将为您解答。 上诉不加刑的范围 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是上诉不加刑原则在中国法律中的体现...


·非法拘禁从犯会批捕吗?
      一、非法拘禁从犯会批捕吗? 非法拘禁从犯会批捕,从犯主犯不是是否批捕的依据,满足逮捕条件就需要批捕。有以下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在刑事诉讼中,在不同的诉讼阶段,由于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对犯罪事实的要求...


·大学生盗窃罪会面临什么处罚
      大学生在校读书期间,有的因为家境贫困或者自身的原因,可能会做一些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偷盗,这种行为是会涉嫌盗窃罪的,但是由于大学生毕竟是学生,身份较为特殊,很多人就想知道大学生盗窃罪会面临着什么样的处罚,会不会被判刑?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


·偷窃罪判刑标准一千以下判刑吗
      盗窃数额在一千元以下是不会被判刑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的才达到立案标准,才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涉嫌诈骗判刑多少年2023
      涉嫌诈骗判刑多少年1、诈骗罪主要以诈骗的数额来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
13057670467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