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价上涨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房价上涨,卖家毁约引起纠纷卖家嫌自己的房子卖的价格低了,就想毁约。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价格、付款方式、付款周期、交房时间等等,买家已支付房款或者首付款,买家有权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二、卖家隐瞒房子的真实情况,房源有问题引起纠纷卖家房子存在共有人,共有人不同意出售;卖家房子有抵押查封等情况,未提前告知买家;其他包括凶宅或者房屋有其他缺陷未提前告知买家等原因,造成纠纷。买家需提前了解房屋状况,签约前让卖家配合查档,以减少风险。三、买家贷款出现问题,造成付款困难引起纠纷1、由于个人资信等问题,银行不予批贷,买家需用自有资金支付房款,如果买家手里没钱,则可能构成违约,需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由于信贷政策等原因,致使买家贷款金额不足,需要买家补足不足部分金额。如果买家手里没钱,则可能构成违约,需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四、税费计算错误,产生纠纷二手房交易税费需按照国家税务机关政策和征收标准计算,主要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等。税费计算复杂,税费政策性强,缴纳标准也会发生变化,所以一定要及时了解缴纳标准。由于经纪公司工作人员算错税费,导致买家需要承担更多税费;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税费计算错误,导致买家需要承担更多成本,则有可能产生纠纷。五、由于物业交验、户口迁出未按约定,引起纠纷1、二手房交易完成,需要做物业交验,房屋交割,卖家将房子交付给买家,交易流程结束。如果未按约定状态交付房屋,比如物业、供暖、水电等费用未结清;约定房子里的家具家电留给买家,但未遵守约定等等,则有可能引起纠纷。2、由于卖家户口不能迁出,或者卖家房子里还有其他人的户口不能迁出,或者房子里的户口不能按时迁出等原因,有可能引起纠纷。买家需和卖家达成约定,签订户口迁出的协议,必要时买家可以让卖家支付一定金额的户口迁出保证金,来规避风险。六、房款不能按时交接或不能支付引起的纠纷由于买家首付或者房款未凑齐,不能按时交接房款;由于买家其他各种原因,不能支付房款,解除买卖合同;或者由于买家恶意、欺骗卖家,造成过户后卖家拿不到房款等等原因造成纠纷。卖家需要规避自己的风险,必须收到全部房款或者全部房款已经在银行托管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交易过程长,流程复杂,交易过程中还会有其他纠纷。提前了解交易流程,了解交易过程中的风险,会让我们的交易更加顺畅,交易更加安全。而遇到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不同,当事人最好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解决方式,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二手房的中介费有哪些
      购买二手房需要交付中介服务费,房屋出租也会收取中介服务费,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中介费有哪些呢?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二手房的中介费有哪些 中介服务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房屋中介的收费标准大体如下(在经济特区内标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如下标准的30%): 1、房屋咨询费。包括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前者按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


·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二手房买卖,因每位买方和卖方的情况都不尽相同、互不认识,再加上房屋中介公司的素质和责任等不确定因素,使得房屋买卖纠纷很容易发生,主要为买房人风险较大。那么二手房买卖应该注意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


·房屋租赁合同在买卖合同解除后还有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在买卖合同解除后还有效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在买卖合同解除后还有效吗? 有效,因为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买卖合同是不可以对抗租赁合同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程序是什么,过户费用是多少?
      对于房价这个话题,一直是老百姓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因为中国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导致很多普通老百姓靠那么点工资买不起房。所有有很多人就会选择会农村自己建房,由于农村土地资源丰富,有点人楼房建多了就会想着把它卖出去。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农村房屋买卖过户程序。 一、农村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是什么? 1.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所需要的证件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


·房子网签备案了可以买吗?
      房子网签备案了可以买吗?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签后合同可以撤销。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网签信息包括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


·2023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3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8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2018年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


·房屋转租三方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转租三方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公民在得到房产证之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房屋出租,房屋租赁者在得到房主的同意之后,可以将房屋进行转租,此时,三方需要按照房屋转租三方协议范本,拟定并签订转租协议,由于在签署协议之后,就会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约束作用,故而需要谨慎。 房屋转租三方协议 甲方(出租人):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次承租人): 代表人...


·一、房东违约重新找店面房东应该怎么赔?
      一、房东违约重新找店面房东应该怎么赔?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双方租赁合同约定的损失的,租房人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向房东主张损害赔偿。二、承租...


·对于婚前房产夫妻离婚怎么分
      夫妻离婚就必然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这其中人们往往在房产分割上面会产生纠纷。当然,也有很多当事人搞不清楚,婚前房产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分。对此,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对于婚前房产夫妻离婚怎么分 为了方便说明问题我们将婚房分为婚前购买和婚后购买两个阶段来阐述: 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大致又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一方婚前出资或者由其父母联合出资购买,婚前已经取得完全的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记载了一...


·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退租金吗?
      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退租金吗?需要退还剩余租金。二、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对于房屋租赁,市场更强调意思自治,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通常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通常存在以下情形:原先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约定继续履行原合同,但没有签订新的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租赁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得以随时...


·二手房卖方跳价有什么表现
      现实中,不管是买卖怎样的房产,作为卖方肯定是卖出的价格越高越高,而买方当然就想以最低廉的价格购买到心意的房屋。这样的情况在二手房买卖中尤为明显,多数的都是卖方进行跳价。那实践中,二手房卖方跳价有什么表现呢?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内容,才能更好的知道卖方的意图,从而有个应对的方法。 一、二手房卖方跳价有什么表现 房东想要跳价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的表现: (一)房东拒签居间协议; (二)房东拒收定金; (三)愿意双倍返还定金; (四)房东拒签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