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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1、没有房产的话,看看还有没有其他财产,是否转移藏匿财产,依据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2、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3、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1、诉讼费的缴纳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2、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本院具有管辖权的其他证据。3、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借款协议或借据;,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付款付息凭证。欠钱不还的时候,债权人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途径进行解决,也可以先与对方协商或由第三人进行调解。4、如果没有欠条的话,有其他的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等等,债权人也是可以追讨回欠款的。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综上所述,民间借贷诉讼,应当提供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证据,借据应当是原始单据,对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通过仲裁等手段解决债务纠纷。
  
  
  


·2023的拆房赔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


·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
      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基本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


·一方的私房钱应该属于哪一方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是要对财产进行分割,但这里的分割仅仅只能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如果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肯定也就不可以主张分割了。那在夫妻离婚时一方的私房钱应该属于哪一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没有明确有效的约定,私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相较于西方家庭生活中对“自我”的强调,我国家庭生活中夫妻的关系一般更为紧密,而这种紧密主要体现在经济上的“捆绑”和“共享”。在普遍存在的“经济上不分你我”的夫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收入都是夫妻...


·一、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吗?
      一、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吗?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如果疫情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比如临街经营商铺,被政府要求不得开门营业,租户可以据此主张减免租金。第二,如果疫情期间能够使用房屋的,但因为疫情造成收益受损较大的,可以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减少租金。第三,如果因为疫情防控要求遭到隔离,但租户依然住在里面,则减免租金的主张一般不能成立。二、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法律规定。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并不是国家出台的政策,而是各省...


·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哪些陷阱
      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哪些陷阱 1、小心避税陷阱。一些中介公司或者卖方经常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些“避税”方式,如真买卖假赠与、定金当租金再过户、先公证买卖再过户、先签订合同再过户等等。2、小心房屋折旧率。人们普遍重视房屋的位置、实用性和价格,但是价格中一项很重要的因素却被市场所忽略了,那就是“房屋折旧率”。其实并非购房者真的不重视,而是市场将其隐藏了起来,误导购房者忽略了这个问题。3、小心合同条款。随着二手房市场的逐渐火爆,不少房产中介利...


·现在投资房产合适吗?
      现在投资房产合适吗 目前三四线城市库存压力相对比较大,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对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是总的基调。但中国这么大,一二三四线城市的情况各有不同,政策也不能搞“一刀切”。因此,采取因城施策的调控措施,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去年开始,政府因城施策及时进行调控,很多热点城市都出台了限购、限贷、限价政策。最近政府还专门提出,这些热点城市金融机构的资金不可以拿去买地,这些调控措施都是很有针对性的。 目前,从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来看,房地产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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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是一个焦点问题。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如果离婚时法院确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那通常应该怎么确定离婚房产归属呢?下面我们就这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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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


·使用权房继承方法是什么?
      对于使用权房,该房屋的产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但是,允许使用权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继承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归使用权人所有。另外,使用权房的继承与商品房的继承规则是有所区别的。接下来,将为您介绍,使用权房继承方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使用权房继承方法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使用权房不能直接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如下: 一、父辈或祖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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