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怎么办?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怎么办?
  
  房东和承租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所有承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等材料到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叫号办理“住房租赁网签业务”。在房产交易中心,领表填写《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被叫到号后,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到柜台提交资料和申请书。办理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出具《住房租赁合同网签业务回执》完成网签。
  
  二、《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法规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行为,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住房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加快规模化、机构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方便租赁当事人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应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以下简称“合同网签备案”)。
  
  第三条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向社会提供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等服务,建立住房租赁市场信用体系。
  
  第四条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合同网签备案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合同网签备案的监督管理,业务上受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市、区两级住房租赁服务中心按照各自职责,承担企业入网认证、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租赁市场监测等服务和管理事项。
  
  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负责租赁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公安、工商、民政、规划国土资源、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进本部门业务系统与租赁平台互联互通,深化政务协同应用。
  
  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负责建立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行业自律机制。
  
  第五条 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各类经营主体”)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到所在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应当申请办理租赁平台用户认证,取得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权限。各类经营主体的从业人员应当参加专业教育培训。
  
  第六条 各类经营主体办理平台用户认证后,六个月内不从事网签操作的,其网签功能自动失效,重新申请后方可恢复。
  
  各类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用户认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7日内,申请办理变更认证手续。
  
  第七条 各类经营主体对外出租租赁住房的,应当将房源信息上传租赁平台。其中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应当及时向租赁平台申报、公示相关项目及房源信息。
  
  对于规模大、信誉好、具备信息化等条件的经营主体,通过数据接口方式批量上传房源信息,符合租赁平台房源信息发布规则的,即时对外发布;其他经营主体及个人经房源核验后,可在租赁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个人发布房源信息的,还应当通过租赁平台进行实名认证。
  
  各类经营主体和个人,应当对所发布租赁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时效性负责。
  
  第八条 各类经营主体达成或撮合达成住房租赁交易后,应当通过租赁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签订租赁合同的网上操作服务。
  
  出租人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住房的,租赁当事人可前往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网签租赁合同。
  
  第九条 租赁当事人网签租赁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完善租赁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登记备案。实行网上登记备案后,租赁当事人需要纸质证明的,可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
  
  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平台网签租赁合同的,可以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申请集中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条 凡适用本办法的住房租赁活动,租赁合同经网签备案后,承租人(包括其他居住使用人)可按规定申领居住证,申请居住证积分,申请办理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符合条件的承租人按相关规定可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各类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承租人向其他政府部门申请公共服务事项,需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的,租赁平台应当向相关部门提供其网签合同信息,用于比对核实。
  
  第十一条 各类经营主体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市合同网签备案的各项操作规程,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进行虚假交易,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网签功能,记入信用档案,并可将其失信信息按规定归集至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本办法发布后,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订租赁平台操作规程、房源信息发布规则等配套文件。
  
  除了上海之外,其他的省份还没有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详细规定,根据上海市政府部门的规定来看,租房合同网签备案的操作流程还是非常简单的,未来国家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政策也会不断的完善。
  
  


·房屋是老伴名字我怎么立遗嘱?
      房屋是老伴名字我怎么立遗嘱? 一、房屋是老伴名字我怎么立遗嘱? 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现在我国好多省市,如果说是本市的公民要购买二套房产的话,二套
      现在我国好多省市,如果说是本市的公民要购买二套房产的话,二套房产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等这些都是和第一套房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决定购买二套房产的时候,应该首先了解一下本省关于二套房的相关政策量力而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惠州二套房首付规定的是多少? 一、惠州二套房首付规定的是多少? 2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即4成,这意味着居民在购买200万的二套房,首付款可以少交60万。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


·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
      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在购房的过程中其实陷阱也是很多的,有些人可能会租赁一些楼盘,然后冒充开发商对外销售,不过此时由于对房产不具有所有权,因此最终也是无法交易成功,但此时却可以骗取一些购房者的购房款。因此就要求在购房的时候认真审查商品房买卖五证。究竟这五证包括了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是法律对销售方销售商品房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


·新婚姻法 房子加名是否影响房产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房子加名是否影响房产分割? 加名字上去实质上是属于一种赠与,把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另一半,是有效的。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 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


·房屋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房屋过户的方式除了买卖,还有一种赠与的方式,通常房屋赠与都是发生在直系亲属之间。相对于房屋买卖过户而言,采用赠与的方式可以节约不少的税费。那么房屋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我们一起透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具体做个了解吧。 一、房屋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1、赠与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契税:评估额的1.5%; (2)交易费:6元/平米; (3)登记费:80元; (4)评估费:评估额的0.5%; (5)公证费:评...


·一、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吗?
      一、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吗?可以。未婚共同买房是婚前财产约定。如果结婚证没有领之前先办房产证写你和她两人的名字,算你们共同购买,共同所有。如果办理结婚证后,再去办房产证,按现在规定,房产证上都会写上你们两人的名字。男女一起买房不一定要以夫妻的身份买房,可以是合伙人,共有人一起买,同事之间,朋友之间不管男女都可以一起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3、4、5、10个人的名字都可以。只要你们都符合限购政策。二、离婚时按揭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是离...


·一、房屋买卖合同官司诉讼有效期可以有多长时间?
      一、房屋买卖合同官司诉讼有效期可以有多长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设立房屋买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只存在约定的有效履行期限,而不存在所谓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普通的诉讼...


·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事项
      居间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到的一种合同形式,往往适用于房屋买卖,租赁,金融投资等需要中介方的情况,其中二手房居间合同最为常见。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做详细说明。 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签订一方面促进交易的进行,另一方方面可以为委托人提供安全服务。居间合同也被人称作“中介合同”,在合同签署之后,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房源信息和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居间合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尤其独立的特征也有各自的分类。 ...


·办理二手房登记时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二手房登记时的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购买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四个程序:1、申报房屋产权人,包括共有人在内,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明文件。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位址、四至、面积等相关事项进行具体核实...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是什么
      按揭房交易过程比普通产权房要繁琐,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根据法律的规定其实按揭房也是可以退的,但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到底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按揭房能否退房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需要结合到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而不能盲目的听从他人之言,这样只会害苦自己。这个时候,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买房,意味着购房者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毕竟此时涉及到的环节也是有些差异。那其中贷款买房子都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一:准备足够的首付 按照最新的房贷规定,首套房通常是需要准备三成首付,二套房则至少需要准备40%。另外,考虑利率问题,贷款买房的人要多准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