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什么情况下给取保候审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法院什么情况下给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二、取保候审到期后能自动解除吗取保候审到期后不会自动解除的。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取保候审是侦查机关责令嫌疑人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国晖律师事务所提醒: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终结。取保候审由嫌疑人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亲属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调查同意后书面通知当事人,再由当事人缴纳保证金。
  
  
  


·累犯能不能取保候审吗
      看具体情况定。累犯一般不得取保候审,但是符合《刑诉法》第65条第(三)、(四)款情形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下列规定: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


·取保候审到期自动解除吗
      取保候审到期自动解除吗取保候审到期后不可以自动解除的,你可以去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申请解除。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


·取保候审被拒绝还能继续申请吗
      可以继续申请,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否批准需要看相关机关的判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寻衅滋事主犯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制度,对于我们普通民众来说光靠字面意思是无法理解的,这需要我们进行专业的解释,在我们生活当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寻衅滋事的情况,那么在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关于寻衅滋事主犯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出来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公安局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局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局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


·取保候审之后通知带身份证到检察院一般是什么事情
      一、取保候审之后通知带身份证到检察院一般是什么事情? 一般都是按程序的了解案情,也或者是其它的事情; 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


·取保候审时间没到可以申请解除吗
      取保候审时间没到可以申请解除吗 一、取保候审时间没到可以申请解除吗 取保候审时间没到是不可以申请解除的,并且取保候审到期后不可以自动解除的,你可以去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申请解除。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


·可以对贩毒罪取保候审吗
      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必须要符合《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和程序等的规定。那么对于贩毒罪来讲,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吗?我们将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以对贩毒罪取保候审吗 (1)贩毒罪的量刑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


·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还会有事吗
      看具体情况定,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需要坐牢。不过,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实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批捕后取保候审条件都有哪些
      一、批捕后取保候审条件都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不过,如果...


·取保候审出国未受影响吗?
      取保候审出国未受影响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候审判。所以,取保候审出来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会不会再进看守所或监狱,还要取决于检察院是否起诉,人民法院的审判结果。只要刑罚执行完毕就可以出国,国内法律对此没有限制,关键在于目的地国是否给予签证。二、变更撤销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