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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一、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拥有相等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等份额的遗产。
  
  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跟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享有相同的继承权。
  
  另外,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也可以不相等,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但是遗嘱继承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四、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即便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但是如果遗嘱的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2、伪造的遗嘱;
  
  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总之,第一顺序继承人绝不像有些人想的那样就只能是子女,可是作为子女来讲,也会因为一些特定事由而失去继承权的,类似于是虐待父母或者逼迫父母订立遗嘱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继承有争议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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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立遗嘱到哪里公证
      立遗嘱到哪里公证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随着您法治意识的增强,更多的人在立遗嘱时,为了防止自己死亡后,亲人因遗产而伤害感情,选择将遗嘱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强于所有其他形式的遗嘱因此,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减少家庭纠纷,已成为一种很好的化解家庭内部纠纷的方式。申办遗嘱公证注意事项:1、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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