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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对方毁约了怎么办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没签合同对方毁约了怎么办
  
  一、没签合同对方毁约了怎么办
  
  双方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一方履行主要合同义务为另一方所接受的,视为合同已成立。当事复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制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如果合同对方违约怎么赔偿
  
  1、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条款,另一种是合同没有约定,但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的协议。
  
  2、约定赔偿
  
  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
  
  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
  
  赔偿可以用金钱货币形式确定,也可以用非金钱方式确定。
  
  3、法定赔偿
  
  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
  
  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民法典,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法定赔偿方法一般是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下运用。
  
  在法定情况下,法律不仅规定了违约赔偿的条件、范围,也规定了赔偿的计算办法等。
  
  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的情况下,有些法律还规定了赔偿限额,主要是对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
  
  对超过这一限额的,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同违约行为有哪些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即构成违约行为。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违约行为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
  
  1、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这是根据违约行为的主体进行的分类。所谓单方违约,是指违约是由一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的。在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应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的行为都构成违约。
  
  2、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这是根据违约行为所致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的分类,这种分类标准突出了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间的相互关系。所谓根本违约,是指一方的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或违约行为后果严重。所谓非根本违约,是指一方的违约并没有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或者使其遭受重大损害。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享有单方解除权;而在非根本违约的情况下,非违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解除合同。
  
  3、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这是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进行的分类。所谓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包括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所谓实际违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因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构成违约。尽管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都会发生违约责任,但两者在构成要件以及救济措施方面是不完全相同的。
  
  合同违约并不是一定要支付合同违约金,可以找对方商量一下,只要对方愿意接受你的建议,具体赔偿还是不赔偿法律是不干涉。双方协议不了的,就得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一定要带着合同,合同是这个仲裁中,最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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