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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欠债公司运营有影响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公司控股股东欠债公司运营有影响吗?
  
  一、公司控股股东欠债公司运营有影响吗?
  
  大股东的股权被冻结限制的是股东的个人权益,公司的经营一般不会受到影响
  
  1、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凡不属于其公司的债权债务,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动用和查封公司的财产。
  
  2、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属于股东个人,并由股东当事人个人负责和承担。但是法院有权查封股东在公司的股权,并且可以在胜诉后以该股权获得赔偿。
  
  但是,如果公司做了该股东的债务担保人,公司就有连带的担保
  
  二、公司欠债不还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但是,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
  
  (1)股东出资不实
  
  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会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评估文件。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会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如果在诉讼中遇到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时,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师可能会查询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这些材料,则可能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
  
  (2)股东抽逃资金
  
  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
  
  另外,还包括很多其他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是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情况。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控股股东就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对于个人欠债的话,也只有个人来进行承担,公司的财产归公司所有,只要当事人按实际出资了就代表着不归自己一个人所有的,因此,对于债权人在追债的时候只有找股东追偿这样才算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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