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网贷是否属于夫妻债务?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个人网贷是否属于夫妻债务?对于个人网贷,如果是夫妻在知情的情况下,双方同意了的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就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个人网贷一般就是以个人的名义所借贷款,对于这份贷款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之下一般都会由夫妻来进行偿还,但前提也是要让另一方同意,因此,这份债务就需要由双方协商好,确定这份债务没有用于在家庭的生活中。
  
  
  


·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样计算的 一、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
      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样计算的 一、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样计算的 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贷款利率 (2张)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


·夫妻离婚后一方有债务纠纷怎么规定的
      夫妻离婚后一方有债务纠纷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明确和强调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二、司法解释(一)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解释》第一条的内容,是从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角度,明确和强调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如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所负的债务...


·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是怎样的?
      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合同中是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同样,我们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那么,法律对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一、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是指当事人违反了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或者法律直接规定逾期付款而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性质的金钱。《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民间借贷一分利是什么意思
      民间借贷一分利是什么意思一、民间借贷一分利是什么意思 民间借贷中常说的几分利一般是指月利率,比如一分利就是指月利率1%,由此计算出的年利率为12% 二、民间借贷利息有何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


·夫妻离婚赌债怎么处理?
      离婚赌债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你没有偿还义务,况且赌债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就更不用偿还了,如果追债,你可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二、离婚对夫妻债务如何承担我...


·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生活中非常多的民间借贷行为,因为一些人资金周转有问题,所以就会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钱。那么关于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规定是怎么样的?如果借款当事人对逾期利息有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如果没有规定,由法院主张责任。法律如何规定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股票的流动性较好,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也可以进行转让。在股票转让的过程中会涉及转让款的交收,那么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来给您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一、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买卖交易行为,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给付转让方。按照有关规定,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有三种,可以以现金、资产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权支付。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


·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是某一方的个人。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


·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
      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 一、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的案件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超过两年,法律不予保护。合同法规定,合同上没有写明执行时间的,双方可以随时要求执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你的欠条上有还款的时间,那你的权利就不能得到保护了。如果没有还款时间,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欠款。告诉你:  如果下次碰到这种事,而且欠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时间快到期时,对方没有还款的意识,你可以起诉到法院,此时,诉讼时效中止,...


·欠债不还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欠债不还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否可以?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可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不是合理的,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二、夫妻债务的承担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