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标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保险公司的理赔项目法律有规定吗?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
  
  
  所有的驾驶员在驾车前都是需要为车辆购买保险的,那么当驾驶员驾车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可以通过车辆保险来进行赔偿的,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需要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同时在确定了责任和定损后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
  
  
  
  


·新商业车险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新商业车险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


·醉酒驾车车祸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
      醉酒驾车车祸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醉酒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侵权人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参考,当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显然要比...


·一、交通事故车牌损坏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车牌损坏怎么办? 应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二、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


·一、 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 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1.摩托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


·关于机动车牌照怎么保留?
      关于机动车牌照怎么保留?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机动车的流动非常广,众所周知,好的机动车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但是好的机动车车牌照却不是那么容易弄到手,国家对于机动车牌照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机动车牌照怎么保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关于机动车牌照怎么保留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如何保留原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都是由于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引起的。当事人为了避免纠纷,在对责任认定不服时可以提出复核申请。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和您详细讲一讲这方面的有关知识。 一、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如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复核必须在3日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交通局一般不...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条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本罪的客体认定条件是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


·交通事故轻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出现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对事故做一个综合的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也会依此进行赔偿。那交通事故轻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提供以下内容,希望可以让您对这个问题有进一步的了解。 交通事故轻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 事故认定书 按照规定《事故认定书》在诉讼中只作为其中的一个证据使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要是没有其他更为有力的证据时,法院一般以《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各方的责任。如果对其确定的责任划分不服的,...


·员工社保断了要怎么补交
      员工社保断了要怎么补交具体的补交需要的手续和流程如下: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4、带上公章,去那现填表四表五,工作人员一般会告诉你缴费比例,照基数乘就行了。表五是不能修改的,要注意。表四一式两份,表五一式三份。到时再选择缴款方式托收、现金还是支票。除了这些...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来讲,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是其最关心的问题。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来讲,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是其最关心的问题。有时候双方无法通过调解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这时交警通常会建议我们向法院申请对肇事车辆的财产保全。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下面我们针对这个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比较重要的问题,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交通事故后申请财产保全要注意什么?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将肇事车辆暂扣,在交警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如果肇事方不及时支付赔偿,可以先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该车...


·一、交通事故老人受伤监护人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老人受伤监护人怎么赔偿?没有规定监护人需要赔偿,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3)年×伤残系数(级的伤残系数为0%)。二、对方全责车险理赔注意事项1.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