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是必须要支付的,那您知道买卖二手房具体要缴纳哪些税费吗?而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二手房交易的税费中,各项税费由哪一方承担都有相应的规定。但现实情况是,在二手房买卖交易时,税费全部由买方承担的情况居多。税费由买方承担有时候可以作为一种谈判筹码,以达到更低的购房价格,因此买方承担税费成了常规做法。不过,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规范,以及国家对该市场的调控不断深入,这一现象开始发生转变。
  
  不过虽然买卖双方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由哪方缴纳相关税费,但是,在具体的办理过程中,比如前往税务局纳税的过程中,必须以法律规定的那方的名义办理。换句话说,出你的钱,写我的名。
  
  二、买卖二手房需要交哪些税费?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国二手房的交易税费种类,主要分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其中常见且额度较大的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三大类。
  
  (一)买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
  
  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卖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
  
  1、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
  
  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总之,国家对二手房买卖税费都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当事人也可以对二手房买卖税费的交纳作出约定。而此时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则就要看具体是哪一种税费了。详细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二手小产权房子怎么改名字
      二手小产权房子不能改名字。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小产权的房子是集体产权,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购买者只有使用权,不能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二、没有取得许可证就预售商品房的处罚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针对不同的物业,存在不同的收费,部分物业存在政府指导价。在四级物业费收取标准中,除基础设施、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有一定的规定,物业公司必须符合所有的条件,才能向业主收取相应的费用...


·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虚假离婚是否有法律效力
      由于房产的限购政策,很多地方开始盛行假离婚买房的景象,尤其是在大城市。前段时间,新闻报道上海民政局离婚队伍远远高于结婚人群,很多人趁下班时间排队去离婚,大部分人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买房。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您为什么要假离婚买房呢?假离婚有什么后果吗?请听的讲解。 一、假离婚买房的涵义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


·怎么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农村房屋的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因此就很容易发生农村房屋买卖纠纷。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咋处理呢,这也就是说,怎么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怎么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一)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 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


·怎么办理二手房贷款
      怎么办理二手房贷款 1、由于卖方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进行了抵押,所以当发生第二次转让时,一定要征得抵押权人——原借款银行的同意; 2、在第二次交易意向达成后,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此时存在着交易风险。所以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注意签署规避该风险的条款或附件; 3、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是按揭贷款购买的已购公房,那么新购买人的贷款年限将受房龄的制约。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当房龄超过30年时,银行将不...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可以上学用么?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可以上学用么?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不可以上学用,但情况下现在通过房产过户,然后在当地来进行上学都是需要有房产证件的,如果没有房产证的是不能够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到底是归属于谁的,因此是没有办法来进行落户和其他的手续办理。 二、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


·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要是离婚夫妻有共同房产的话,那在离婚的时候就必须要对房产作出分割处理才行,否则就无法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双方可以就房子的分配协商一致,最好签订书面的分配协议。那到底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房产协议书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需要对各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不能就财产如何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必须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分割;如果夫妻可以通过协商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就属于协议分割。 在...


·房产继承是儿子还是女儿?
      房产继承是儿子还是女儿? 房产继承是儿子还是女儿? 房产继承即可以是儿子也可以是女儿;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您的意义更是无需多说。正因为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争夺房子的产权而引发的一些家庭矛盾也越来越常见。您再对房产进行起诉的的时候,就需要出具一份报告书。所以,我们今天就为您介绍关于房产纠纷报告怎么写的问题。 关于房产纠纷报告怎么写? 当事人的情况。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等等。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写明该法人或其它经济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