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场存车是否成立保管合同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商场存车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在商场存车是成立保管合同的。可以从意思表示与好意施惠和交付行为的认定来判定。商场为客户存车视为已经认可该行为在客户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商场设立了存车处实际上是针对不特定的潜在顾客为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的成立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有哪些法定义务?1、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保管凭证是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凭证,同时对已成立的合同有举证作用。2、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该项义务是保管人最主要的义务。3、不得转保管的义务。保管人应当亲自保管保管物,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项义务是保管行为的专属性所决定的。4、不得使用的义务。保管人一方面不得自己使用保管物,另一方面也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及时通知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将这一情况通知寄存人。6、返还保管物的义务。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即便是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仍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其实,当场设立停车场的目的可能就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潜在客户,如果商场没有停车场的话,客户可以把车辆停在其他地方,但商场明确提示顾客本商场可以存车的话,其实就有义务替顾客保管好车辆。
  
  
  


·车辆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些什么
      车辆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些什么第一、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第二、了解拒赔范围和免责范围。第三、损失过小索赔不划算。因为在车险续保时,保险公司有一个保费优惠条款,即车辆一年未出险,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10%左右的保费优惠;如果连续几年没有出险记录,那么保费优惠最高能达到30%左右。第四、道路事故,先1...


·买房子交定金多久交首付
      买房子交定金多久交首付 这个就看你交定金时候的和开发商的约定了。 一般买房流程是:交定金定房----签合同交首付款----银行办理银行按揭----等待银行放款并开始还月供。 开发商在客户定房交定金后会给客户留有时间准备资金,一般是5-10天(看定金定单上的约定),如果客户觉得有困难可以在定房交定金前跟开发商协商签合同交首付款的时间。 个人建议买房流程: 1、确定好房子以后,如果是银行按揭,最好先向贷款银行的信贷人员咨询,可通过...


·商业车险刚订过了退保是否可以
      商业车险刚订过了退保是否可以 一、商业车险退保条件 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是需要条件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形式与内容 ,使之在合同的性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上存在许多不同观点。也正是由于这些相异观点 ,对于保险理陪案件的处理相对难以定论。 以车辆保险合同为例,在有效期内没有被保险的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从险企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车主需向险企递交退保申请...


·交通肇事一般判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一般判缓刑吗 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交通肇事罪,主要看肇事者在案发后是否有主动报案、自动投案、委托他人报案等自首情节,当然还包括是否构成立功等因素。 (2)看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首先是刑期...


·在网上帮人家的车扣分怎么处理
      在网上帮人家的车扣分怎么处理不能在网上帮别人处理交通违章。在网上只能处理自己的,车子默认绑定的是车主驾驶证,并依次进行扣分。如果要帮别人处理交通违章只能去当地交警队或检测站或车管所,有行驶证信息,驾驶证信息和驾驶证人员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处理。二、醉驾得多久出结果,有什么规定?醉驾开庭后多久出结果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开庭多久进行宣判,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


·车祸死亡赔偿金怎么分
      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


·私企五险一金怎么交的?
      随着我国法律知识的不断推广与普及,现在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都已经知道,用人单位是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那么,当这个用人单位变为私人企业的时候,私企五险一金怎么交的呢?它的缴费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私企五险一金怎么交的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


·交通事故中有哪些连带责任人
      连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人为多人,而且很多时候相互之间负连带责任,那交通事故中有哪些连带责任人呢?一连带责任人赔偿超出自己限额的,享有对其他未赔偿的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那连带责任追偿权如何行使?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有哪些连带责任人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


·镇江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一般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实践中,由于行为人的具体犯罪情节不同,所在的地区不一样,这些都是会影响最终的量刑。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镇江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


·在高速路上进行驾驶需要十分的谨慎小心,因为高速路上驾驶的车辆
      在高速路上进行驾驶需要十分的谨慎小心,因为高速路上驾驶的车辆的速度都比较快。但是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在高速路上是醉酒驾驶,因此许多人都想了解一下事业编制人员高速醉驾开除公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事业编制人员醉酒驾驶开除公职吗?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


·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
      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在债券市场中,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一行业,想从中分一杯羹。我们知道,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如果把握不好就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损失。因此,了解债券各个时期的变化,对投资是很有用处的。那么,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主要特征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请继续阅读了解。一、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