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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户主父亲过世需要变更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土地使用证户主父亲过世需要变更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纠纷的,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不过现在都是不动产登记证了,你要是需要抵押,那么就去房产局办理相关业务,假如不需要应用到其他地方可以不用讲土地证名字变更,因为变更可能还涉及缴费。要看你土地证是出人地还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出让土地到房产局直接就可以变更名称,之后办理新的不动产登记证。要是划拨等土地要补缴出让金,之后就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了。不动产登记证即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合一,将房证与土地证记载信息全部记载到不动产登记证上面。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对房屋产权归属起到直观的证明。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是公民财产权益的重要支柱。所以房产所有权的变更应谨慎对待。关于土地使用权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地方,首先我们每一个公民之所以仅仅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是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所以任何人无法获取所有权,仅仅在使用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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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 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导致各地的经济发展水水差异很大,故而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了解一个地方征地补偿标准就重要的办法就是熟知当地政府所颁发的文件,由于不少朋友反映不知道长沙的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所以我们整理了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的相关信息。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如果土地使用权不过户,其物权仍属于权证上之人,权证人可以出让该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使用权上设置抵押权,买方不得主张该行为无效,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就相当于购买一件商品,而商品仍在卖方手中,卖方可以将该商品再次出卖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可以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不受原买方约束,原买方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土地使用权不过户,将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 办理土地证更名的程序如下: 1、签订土地合...


·收回土地使用权直接注销的程序有哪些?
      收回土地使用权直接注销的程序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1、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2、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目前,河北省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为推行同地同价奠定了基础。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


·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剩30年该怎么办?
      现在由于房价的不断飙升,不少人更加青睐于二手房的交易,但是您都知道,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证书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是70年,如果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发现所剩的使用权年限已经不是很多了的话,很多人就会开始犹豫,那么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剩30年该怎么办?《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


·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手续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可能会因为工作等各方面的原因,而离开户籍所在地。那么日后要是身处异地,而又想离婚呢,此时是否能够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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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效力法律有哪些解释
       土地使用证是我国相关土地使用者在进行使用时一类有效的法律文书证明。我国对其合法的效力有着明确的规定,规定这类证件具有相关的法律权益。下面我们就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效力法律有哪些解释,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 一,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二,相关的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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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备案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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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在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征地变成了必要的过程。本文就枣庄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作出介绍,包括征地补偿费用的项目有哪些,以及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土地赔偿标准,以供您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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