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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属于谁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甲乙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属于谁的?
  
  
  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是最好理解的,就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如果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3、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
  
  
  如果婚后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5、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7、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对于结婚,肯定会涉及到房子的问题,对于房子离婚后属于谁所有成为了所有离婚案件的一个典型纠纷,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赠与,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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