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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学上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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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医学上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有哪些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登革热等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对患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或者对患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收养人应当暂缓收养。二、收养人可以收养多少个孩子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而言,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一名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收养人应当符合一定条件:须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同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籍、婚姻、子女状况、身体、政治面貌、经济条件等方面的证明,还要有被领养小孩的来历证明,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建议:养人可以先到社会福利院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小孩,再向民政部门提出领养申请,这样手续会相对简单。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解除。父母对送他人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当然,如果被收养的子女自愿赡养生父母的,法律并不禁止。
  
  
  


·医院丢失病历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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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司法鉴定赔偿标准
      司法鉴定是现在诉讼中使用较多的一种手段,他通过专业的知识和技术为案件提供鉴定意见,是现在司法行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一些案件中,往往会涉及到医疗鉴定,来确定赔偿的标准,这次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医疗司法鉴定赔偿标准吧。 医疗司法鉴定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所及的伤残等级,是参照工伤赔偿标准的。司法鉴定所认定的伤残等级分为10级,1级为最高,10为最低,每个等级差为10%,即1级为100%,10级为10%。那么,8级为30%,9级则是2...


·厦门医保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厦门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厦门市相关部门人表示,该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减轻人们的医疗负担。该政策规定人们的医疗保险费用将有所提高,并且保障对象的范围也有所扩大,有更多的人拥有了社保卡。对于医保的办理人们应该了解其具体的办理流程。那么厦门医保办理的流程包括哪些内容呢?接下来,就由来为您解答。 厦门社保卡详细办理流程 为您介绍厦门医保社保怎么办理,具体如下: 个人办理 办理条件 1、厦门市的户籍人...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投诉是怎样的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投诉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患者在医院进行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或者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二、重大医疗事故的防范 1、强化安全医疗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及...


·医疗纠纷处理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有哪些途径? 一、医疗纠纷处理有哪些途径? 1、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


·工伤认定不成功可转医保吗?
      在生活与工作中,难免会受伤,那么究竟算不算工伤,还需要相关部分去鉴定,如果属于工伤,则可以享受相关赔偿保障,但如果认定不是工伤,那么工伤认定不成功可转医保吗?如果不能转医保,对于很多人来说无疑是一大灾害。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条款如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


·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
      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医患纠纷自古就存在,目前,由于我国医疗技术的发展,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也变得多样化,在发生医患纠纷时,医院负责人需要在了解接班请款过后,采取适当的进行处理,防止患者受损情形扩大。具体来说,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 一、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


·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什么要求?
      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什么要求? 一、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什么要求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


·泉州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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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法主要是保障职工的权益,对劳动者的保护不仅体现在工资福利上,更重要的要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因为非工伤或者患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法也有具体的规定,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具体的内容就是以下的介绍。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劳动部1994年12月1日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息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什么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什么材料 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什么材料 1、鉴定申请书。提交的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要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病人的关系以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事故或纠纷发生的时间等,然后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曾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写明原鉴定结论。最后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2、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主要是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3、陈述意见书; 4、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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