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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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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二、死刑是如何执行的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虽然现在我国还保留的有死刑,但实际上一贯坚持少杀慎杀原则,除非是那种罪大恶极十恶不赦的罪犯,否则一般都不会轻易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此时判处死缓的情况反而居多。而在死刑执行之前,如果存在上述三种情形之一,那也是可以停止执行死刑,可以有最高法作出裁定,看是否需要改判。
  
  
  


·刑事案件委托辩护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案件委托辩护协议的内容有哪些?1、律师事物所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第审辩护人,依法出庭辩护。2、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委托应向律师事物所支付辩护费人民币元整。3、本委托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审终结时止。4、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5、被告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否则辩护律师有权拒绝出庭辩护,所收辩护费不予退还。6、本委托合同如需补充、变...


·批捕就等于判刑了吗
      一般情况是这样。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刑诉法》规定批准逮捕的条件: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


·故意杀人罪的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的罪犯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家庭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故意杀人罪的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故意杀人罪的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侵占罪是对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这三种特定对象进行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侵占罪与贪污罪都具有意图将自己合法控制的财物变成自己非法所有的特性,致使二者常常混淆。那么究竟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犯罪对象不同。 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


·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法是怎么规定的?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是羁押期限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折抵刑期。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协助犯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
      协助犯也被称之为帮助犯,即在他人实施犯罪的时候,提供了犯罪方面的帮助,包括提供犯罪工具等等。对于协助犯我国规定也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那到底协助犯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帮助犯 帮助犯是帮助实行犯实行犯罪的人。成立帮助犯,要求有帮助的助的故意,共犯从属性说还要求被帮助者实行了犯罪。帮助行为是实外的、使实行行为更为容易的行为。帮助行为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上也可以是无形的(精神上的帮助);既可以...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
      刑法修正案九针对行贿受贿等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做出了新的司法解释。针对适用数额,严重情节做出了新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希望可以对您了解行贿、受贿罪有所帮助。 一、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 1、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历经多年的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在 《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取消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代之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犯拘留多长时间判刑
      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到判刑一般情况是四个月才能判刑。《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这是对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内。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是一个月时间,在法院审判的时间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何举报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两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不管是哪种形式的非法集资,都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不仅使集资参与者的血汗钱化为乌有,而且对社会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那么,如何举报非法集资呢?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9
      对于个人隐私泄露问题在现代社会非常常见,之前刑法中虽然对个人隐私也有明确的规定,但其中还有很多漏洞存在。不过最近刑法修改时对个人隐私这一章进行了完善更新,对这些内容进行了完善。但是具体内容很多人都不清楚。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9中做出了什么改善呢?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253条之一修改为: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过失决水罪致人死亡的如何量刑?
      在日常生活中,各种各样的水利工程,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凡事都是双面性的,水利工程如果利用好了,将会造福子孙后代,相反的,如果在监管时因为疏忽大意而造成了决水,那么后果就是不堪设想的了。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过失决水罪致人死亡的如何量刑? 一、过失决水罪致人死亡的如何量刑? 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过失决水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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