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吗抢注商标是可以被认定为一种侵权行为的。(一)商标抢注行为是违法行为1.商标抢注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的原则。商标抢注人明知是他人的商业标识而以自己的名义抢先申请注册,希图将他人的商业标识据为己有,践踏了最起码的商业道德,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性质不言而喻。2.商标抢注行为直接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我国《商标法》9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13条禁止抢注未注册驰名商标、注册驰名商标;第15条禁止代表人、代理人抢注被代表人、被代理人的商标,禁止其他明知是他人商标而抢注的行为;第16条禁止抢注地理标志;第32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反不正当竞争法》6条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商标抢注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上述禁止性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商标抢注行为不但违反商标注册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直接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其性质属于违法行为,应无任何异议。(二)商标抢注行为给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造成损害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对于其商业标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这种合法权益的本质是该商业标识所负载的商誉和市场竞争力。这是商标法禁止他人抢注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的主要理由。商标抢注行为侵害了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对于其商业标识所享有的合法权益,给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造成损害,该损害包括被抢注人,即在先使用人在未注册商业标识上已经建立的商誉的减损、市场机会的丧失和为了拿回自己的商标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被抢注人有权要求抢注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民法典》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明确将“合法权益”纳入民法的保护范围。《民法典》2条则进一步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是“合法权益”的一种类型。按照我国通说,“合法权益”包括权利和正当利益,民事权益包括民事权利和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法益)。因此,在我国,未穿上权利外衣的合法的民事利益是侵权法的保护对象,也就是说,不仅侵犯民事权利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侵害他人合法的民事利益的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未注册商标和其他商业标识虽然未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商标权,不能享受商标法的积极保护,但是,如前所述,商标法明文规定禁止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即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属于受商标法消极保护的“民事利益”,当然也属于受民法典和民法典保护的“合法权益”。因此,对该合法权益的侵害满足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损害”的要件。也就是说,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业标识不但受商标法的消极保护,可以禁止他人抢先注册,而且可以依据民法典和民法典追究抢注人的侵权责任。(三)损害和抢注行为有因果关系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因标识被抢注所受到的损害,即其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商誉的减损、市场机会的丧失和为了拿回本来属于自己的商业标识所付出的代价,都是由于抢注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不言而喻的。(四)抢注人具有故意故意是商标抢注行为的必备条件,非故意不构成抢注。按照民法典的理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损害赔偿责任以侵权行为人有过错为必要条件。如前所述,我国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几种抢注行为,都是故意行为。所以,只要能够认定构成商标抢注行为,就具备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以故意作为抢注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是由抢注的对象——未注册商业标识的法律性质决定的。未注册商业标识虽然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但毕竟不享有商标权。在民法上,未穿上权利外衣的民事利益(法益)和权利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保护的强度不同。保护强度的不同,主要体现在责任要件和举证责任的不同。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即构成侵权,不管使用人是否有过失。过失仅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而不是构成侵犯商标权的条件。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则以抢注人的故意为必要条件,法律禁止的只是恶意抢注。所谓恶意,即明知是他人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而抢先注册,也就是故意。这是因为,注册商标是经过公示的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其保护范围明确,经营者应当注意并尊重他人的注册商标,避免侵权。未注册商标未经公示,受保护的范围亦不清楚,他人无法从具有公信力的公开渠道了解其使用状况和归属,因此法律只能禁止他人的故意抢注行为。举证责任方面,除要求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外,注册人只需要证明自己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即可,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则必须证明其商标是在先使用的商标以及使用的商品/服务类别,并且要证明抢注人具有恶意。除此以外,侵权法对未注册商业标识与注册商标的保护没有实质性区别。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已经论证了依据我国《商标法》《民法典》和《民法典》的规定,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的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被抢注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抢注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返还被抢注的商业标识和赔偿损失。抢注商标是可以被作为一种侵权行为来定义的。抢注商标是一种恶意的侵权行为,对于商标持有人来讲是一种有损自己合法权益的侵权,那么对于抢注商标者,商标合法持有人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要求抢注人赔偿自己的损失。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时间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时间根据国家《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程序主要有五个阶段,即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还有授权。第一阶段即受理阶段。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以后,如果确实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话,专利局将会确定哪一天为申请日,然后给申请人一个申请号。专利局会对文件清单进行核实过后,将会给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文件中没有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不清楚的,还有附带的图片模糊不清或者进行过修改,或者申请人通过外国单位或者个...


·被人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办
      被人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办很多时候,遇到专利侵权纠纷,我们都是站在专利权人的角度来分析该怎么处理,那有没有人想过,要是当事人被他人起诉专利侵权的话,这种情况下又该怎么办呢?律师635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被人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办 如果有人向法院起诉你侵犯了他的专利权,法院在受理后,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根据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必须提交答辩状。在这段时间内,应该做下列工作: 1、立即聘请专利律师...


·如何发起商标权的侵权投诉
      可以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总局对商标侵权受理规定为出具书面请求,其中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


·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是多久
      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是多久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这属于我国专利当中的一种,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然而这个保护也有一定的期限。那到底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是多久 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为10年。在1993年申请的外观设计中,获得专利权并且专利权保护期限达到10年的不到10%.大多数人申请专利只为获得专利权证书,从而获得职称、税收等...


·专利申请可以几个人
      专利申请可以几个人一、专利申请可以几个人根据《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的规定,专利的申请人数没有限制,因此专利的申请无论几个人都可以,专利的署名也是这样的。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一览表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一览表 不管是什么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或者是外观设计专利,此时申请人除了要递交相应的材料外,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申请费。那么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呢?我们带来发明专利申请费用一览表,帮助各位进行了解。 1.申请费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 说明书(...


·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二、在什么时间内申请商标续展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


·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
      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针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我国采取的是登记制度,这点与其他作品著作权的规定不同,您需要注意。而在实际申请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此时究竟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 1、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


·驰名商标保护的措施有哪些?
      驰名商标保护的措施有哪些?“驰名商标”(Well-known Trade 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涵义可以概括为...


·发明专利权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发明专利权实质性条件是什么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二)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


·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注册商标人对于自己的注册商标,具有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但是这样的权利是不是永久的?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有不有限制规定?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 《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