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累犯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累犯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累犯不能判缓刑,自首及认罪态度好量刑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二、自首如何量刑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自首的犯罪人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由法院酌情决定。那么人民法院该如何裁量呢?笔者认为,具体情况要着重看犯罪人的犯罪情节、自首情节,同时兼顾自首的功利性、自首的本质。
  
  
  首先,从犯罪情节上讲,主要包括行为的客观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两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有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尤其是犯罪人的责任能力、一贯表现),犯罪的主观原因、客观原因,犯罪的准备过程、实施过程,犯罪的直接和间接损害后果,罪过的形态,社会影响,行为人归案后情况以及认罪态度等。
  
  
  其次,应正确认识自首情节的外延。笔者认为,自首的外延包括自首的动机(是否基于悔罪而自首,若是,那么悔罪的程度如何:悔罪程度大的,从宽幅度就大,悔罪程度小的,从宽幅度就小)、自首的时间(是在被发觉前还是被发觉后,自首时间不同,反映犯罪人对其犯罪行为的悔悟程度不同)、自首的方式(是基于自己良心发现还是在他人劝说甚至强制下投案的)。只有全面分析自首情节才能得出正确结论。
  
  
  再次,从自首设立的根据上看,一方面基于犯罪人人身危险性减小,另一方面还有鼓励犯罪人主动投案、节约司法成本为顺利进行侦查起诉审判提供便利的功利性。为此应注意到,一方面从自首的根据上看,要求对犯罪人从轻处罚,但是另一方面自首制度与报应还是有一定联系的,即须受到报应的制约。
  
  
  最后,从自首的本质看,自首的本质内容是自动交付或者提请司法机关追诉(当然也有人认为自首的本质是悔罪。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自首都可以看做是悔罪的表征,但也不尽然,有的犯罪人投案且坦白交代,但无悔罪表现仍然成立自首)。自首的本质不要求悔罪,只要自首一般情况下就对犯罪人从轻处罚。
  
  
  由于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要对犯罪后自首的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行为后果极其严重,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若将自首情节放到整个犯罪情节中考察,不足以成为犯罪分子从轻根据的,则不从轻。笔者认为,量刑时如何考虑自首情节,即是否据其作出从轻处理,取决于法官对上述所有因素的全面把握和正确运用。
  
  
  综上所述,以上知识对于累犯自首可以判缓刑吗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答复;本文首先对此进行回答,虽然不能判缓刑,若是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其次对于适用缓刑的情形进行以上三点说明;最后对于自首应该如何量刑进行了解释。
  
  
  
  


·自首的量刑在多少条被定义?
      自首的量刑在多少条被定义?自首的量刑在《刑法》第67条第1款被定义,具体规定为《刑法》第67条第1款已作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据此,认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二、自首投案的方式有哪些?1、投案的方式没有限制,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2、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几种?
      在日常生活中,现金支付已经越来越少见,因为它已经逐渐被无现金支付方式所替代。而信用卡支付就是无现金支付的重要一环。可是,在网络黑客等技术的促进下,信用卡诈骗犯罪越来越普遍。那么,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 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仿照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作的假信用卡。具体情形有二种:一、依照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


·刑事诉讼法传唤权相关法条是什么
      传唤和拘留是不一样的,其实有些情况下,法院对案件的当事人下达传票,这也是传唤的一种方式。一般情况下,只要收到我国执法机关人员的传唤的话,应该及时的配合执法机关人员的工作。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传唤也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传唤权相关法条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传唤权相关法条是什么? 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的形式通知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性质等同于通知...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中孳息的释义是什么?
      刑法是我国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是保护国家安全、人民安全的法律。一般出现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构成很大威胁,刑法就会严惩不贷,进而维持社会稳定和秩序,那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中孳息的释义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 第二百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


·微信公安局网络诈骗报案怎么判刑
      微信公安局网络诈骗报案怎么判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


·70岁人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70岁人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一、70岁人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要承担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


·刑法抢劫罪263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抢劫,这一词您都不陌生,很多影视剧中都有抢劫的经典桥段,山大王抢亲、劫财,犯罪分子拦路抢劫车辆等等,这些都是犯了抢劫罪。什么是抢劫罪,刑法抢劫罪263的规定是什么?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抢劫罪的定义 刑法对抢劫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聚众斗殴犯罪终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的行为是刑法所禁止的,不仅仅是“聚众”才成“斗殴”,单独实施地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也被判定为聚众斗殴罪。无论实施犯罪行为的目的是义气、私仇、或是利益,都被视为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这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那么,聚众斗殴犯罪终止量刑(是犯罪中止而不是犯罪终止)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犯罪终止量刑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


·脱逃罪的主体是谁,哪些人可以构成脱逃罪
      脱逃罪的主体是谁哪些人可以构成脱逃罪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理论争议很大。理解该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如果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确实无罪而脱逃的,应不应该认定为犯罪。正确答案应是:确实无罪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可以成为脱逃罪的犯罪主体。《刑法》第316条第1款规定了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脱...


·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非法制造枪支罪的量刑标准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一)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


·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
      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 一、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特殊理由: 1、参与过前一诉讼程序的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后一诉讼程序; 2、再审合议庭的组成 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