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县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县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三、抚养费承担方式是什么?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虽然我国新婚姻法规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要考虑到当地的消费水平的,但实际上,我们个人的收入能力不一定就和消费水平是相持平的,简单来说,就是父母实际上能挣多少钱就会影响到孩子平时的消费和生活方式。确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的有两种方法,可以协商或者诉讼。
  
  
  


·新闻上经常会有赌徒因为赌博而倾家荡产的案例,一旦沾染上了赌博
      新闻上经常会有赌徒因为赌博而倾家荡产的案例,一旦沾染上了赌博,想要戒掉的难度和毒瘾不相上下。赌博输了付不起欠款的事件有很多,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更是违法行为,违法赌博被报案后一经查处会被公安部门冻结银行卡 ,银行卡涉及赌博被冻结意味着什么? 一、银行卡涉及赌博被冻结意味着什么? 1、被公安冻结意味着涉及刑事; 2、公安机关有强制力,公安持文件到银行办理了对此卡的查封冻结,银行必须配合,此卡只能进款不能出款; 3、可以到银行询问被那家公...


·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结婚在很多人看来,无非就是男女双方摆婚宴之后,男女双方就成为夫妻了。这些看似约定俗成的现象背后往往存在着许多无效婚姻,一旦因婚姻效力问题发生纠纷会涉及到各方面,此时需要解决问题就要看婚姻是否属于法定的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 如何认定无效婚姻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重婚的; 3、...


·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哪些
      就《民法典》中规定的男女结婚年龄来看,可以具体分为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以及禁止要件。其中形式要件就是需要到规定的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哪些 结婚的实质要件,是指结婚当事人本人和双方间的关系须符合结婚的法定要件,包括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怎么计算时间?
      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如果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造成他人的人身安全损害或者是财产损害的,那么按照规定应该给予受害者一定的国家赔偿,在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都有国家赔偿的规定,生活中,发生违法刑事拘留违法了自身利益的,公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申请刑事拘留国家赔偿,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获得刑事拘留国家赔偿。 一、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


·醉驾开庭后可以回家吗?
      醉驾开庭后可以回家吗没有判刑的就可以回家,要看判决的内容了,因为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一般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判处缓刑,那就不用去了,如果没有,那就看你的刑期还有几天,一般在看守所执行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被羁押,那应该是缓刑了。如果是醉酒驾驶的,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至于在法院判决后是否会被立即逮捕并送看守所,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的:1,如果法...


·一、女方净身出户不公平如何补偿?
      一、女方净身出户不公平如何补偿?中国传统和习俗是从夫居,男女结婚,基本上都是男方负责买房,女方负责装修和嫁妆。尤其在农村,妇女离婚后,只能净身出户。装修和嫁妆随着时间流逝会灭失,而房产在不断升值,最后保值和升值的只剩下男方的房产。而女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付出了大量的无酬谢家务劳动,这部分价值无法计量,这些造成了女性在家庭财产分配中无法获得公平的份额。根据贡献多少,离婚时给予房产10%-30%的补偿;充分考虑家庭伦理因素,对于有重大过错的一...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什么?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什么?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要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不存在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基于提高人口素质、避免遗传疾病的要求,以及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是各国民法典的通例。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因此,凡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都应当是无效婚姻。我国许多地区长期流行所谓的“亲上加亲”的婚姻陋俗。特别是表兄妹结婚的在过去比较常见。这明显违反民法典,必须禁止。2...


·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该怎么办
      虽然很多时候夫妻协议离婚不成都是因为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但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也是经常出现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的情况。要是真的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而一方又很想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应该怎么处理才好?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第二次诉讼是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何有证据证明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话,法...


·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
      因为军人对国家的贡献巨大,法律对于军婚有特殊的保护,对于离婚的条件要求都做了相关规定,那么对于现役军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法律有没有规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 对于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法律没有做出特殊的规定,同普通人一样,财产的分割都划分为两部分,即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归属为夫妻共有财产,才会参与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


·男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婚姻法中对于离婚有非常多的内容,因为现代社会人们的婚姻价值观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果双方不和的话就容易出现离婚的风波,严重的话就会导致离婚现象出现。一般出现离婚的话财产的纠纷问题总是会出现,如果无法通过协议解决的话就只能通过协议来解决,那从法律的层面来说,男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返还彩礼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直以来,夫妻离婚对于婚前彩礼是否应该返还争论不休,一方认为离婚后婚前彩礼应该退还,另一方则认为不应返还,因此产生了诸多矛盾和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些夫妻签订了返还彩礼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什么是彩礼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彩礼在普通理解中,是指婚恋中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