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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西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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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江西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有什么?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二、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三、抚养审理抚养费纠纷掌握哪些原则?1、夫妻一方离家出走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判其在婚内支付子女抚养费婚姻存续期间,未成年子女患病,夫妻一方离家出走不履行抚养义务,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其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子女支付抚养费。2、父母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身体、智力状况正常,且完全具备劳动能力的子女,不承担法定抚养义务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已满18周岁的在校大专生,身体、智力状况正常,完全具备劳动能力,不符合“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标准,父母不再承担法定抚养义务,其向父母主张继续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当负担子女的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有义务负担起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4、支付抚养费一方无固定经济收入的,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数额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无固定经济收入,对其降低抚养费数额的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孩子在未成年之前,父母应该尽到抚养义务,如果双方离婚,也不能推卸抚养责任。离婚一方要承担孩子未成年这段时间的抚养费。这笔钱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一次性支付和按月支付,在实践中,往往是按月支付的情况比较多,最高法也有法律条文对支付标准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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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陪嫁算共同财产吗陪嫁钱在民间属于常见的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我对陪嫁钱在法律上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认定为是赠与行为。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看该赠与行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由女方所有。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8条在婚前赠与的财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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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有时候并不能做到完全的公正,尤其是在“家事”面前,离婚双方如果一方对离婚的一审判决不满意,便可以采取第二次起诉离婚来达到自己理想的结果,但是遇到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并且拒绝出庭该如何解决呢?来解答您的疑惑。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明确规定 第1079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


·离婚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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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购置高档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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