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保候审保证人有什么义务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取保候审保证人有什么义务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可以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进行担保。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在不被羁押的情况下,随传随到,候审不误。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两项义务:1、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被保证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要监督、督促被保证人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监督被保证人在司法机关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串供、毁灭、伪造证据。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比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过程中,发现被保证人逃跑或者有逃跑企图,或者发现被保证人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出外办事,发现被保证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等,都应当毫不拖延地、尽快地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报告。二、取保候审保证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办保证人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保证义务,不履行保证义务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保证人不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首先,如果被保证人有未经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司法机关传讯时不及时到案,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行为,保证人没有及时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报告的,由执行的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指出的是,对保证人的罚款,只能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作出决定。即使取保候审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采取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认定保证人违反了保证义务,对保证人予以罚款。至于罚款的数额如何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应当根据被保证人违法情况的严重程度、保证人的责任大小及其经济状况来具体确定。其次,如果被保证人有前面所说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是互相串通,比如互相串通干扰证人作证,帮助被保证人逃跑的等等,对于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规定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要求要么交纳保证金,要么就提供保证人。然而也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此时有严格的条件要求。而作为保证人,也有需要自己履行的一些义务,其中主要的就是两个,即对被保证人进行监督、发现被保证人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及时的报告。
  
  
  


·取保候审后流产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取保候审后流产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后,并不意味着不追究刑事责任了,只要您的身体状况恢复到可以适应看守所的生活,且您是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案件还处在侦查阶段的,需要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您进行拘留审查。二、主体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


·取保候审后还会坐牢吗?
      取保候审后还会坐牢吗? ?一、取保候审后还会坐牢吗?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1、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 2、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 3、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 因此,判刑是看你的案情。如果最终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过一般能取保也...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对于取保候审是什么,您应该都知道吧。对于要办理取保候审的人来说,了解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这是非常必要的,但很多人却不知道。我们为您准备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如果是人保就是取保候审申请书和保证人的身份证承诺书。如果是钱保,就需要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和钱。如有被害人谅解书、赔偿协议或家庭困难、疾病等相关材料亦可同时提交。二、取保候审多长时间批复1、申请取保候审批复时间: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


·哪些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哪些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5、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6、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 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人们也非常的依赖网络,那么这就让很多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那就是通过网络诈骗,只要诈骗2000元以上,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一旦发现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通俗一点讲:顾名思义,取保候审就是采取保证的方式,让犯罪嫌疑人(被告)回家等待开庭审判。 用法律术语解释: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


·取保候审到期后逮捕吗
      关于取保候审,您可能都知道,但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到期后不去,是否一定会被逮捕呢?不太清楚的朋友不用担心,今天我们会为您解答“取保候审到期后逮捕吗”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到期后会被逮捕吗? 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


·取保候审期间能上社保吗?
      取保候审期间能上社保吗? 一、取保候审期间能上社保吗? 取保候审期间不能上社保,以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是不会改变的,取保候审不影响你缴费。如果单位没有解除你的劳动关系,单位还是应当给你交保险的,如果单位解除关系,你也可以将保险关系转入户口所在地自己缴纳保险到年龄了同样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


·取保候审到期后开庭前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到期后开庭前如何处理一、取保候审到期后开庭前如何处理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 二、取保候审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


·涉嫌故意杀人能取保候审么?
      涉嫌故意杀人能取保候审么?对于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嫌疑人、被告人来讲,若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逮捕的话,那么此时想要暂时不被羁押,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涉嫌故意杀人能取保候审么? 一、涉嫌故意杀人能取保候审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亲属能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吗
      亲属能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吗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除了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外,还需要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人。在提供保证人的情况下,亲属能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亲属能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吗 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可以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提供保证金。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