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该怎么写?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该怎么写?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卯方代表人:
  
  甲、乙、丙、丁、卯五方本为一家人,现分为五户,现将大户原承包集体的 亩土地分到各户,由各户自行承包经营,经五方共同协商,对原承包土地的处置办法,达成以下协议:
  
  1、分户后各户所承包集体的土地为:甲方 亩,乙方 亩,丙方 亩,丁方 亩,卯方 亩。具体承包地块见下表:
  
  原户主姓名 分户后承包地分配
  
  地块名称 种类 块(丘)数 面积 四至界(东 南 西 北)
  
  甲 方 姓 名
  
  乙 方 姓 名
  
  丙 方 姓 名
  
  丁 方 姓 名
  
  卯 方 姓 名
  
  2、本协议达成后,原承包户与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终止,已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承办单位收回并加盖“作废”公章。各户按本协议自行与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及时分别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3、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丙、丁、卯、集体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办单位各一份。
  
  4、本协议自甲、乙、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原承包户主签字:
  
  集体代表人签字: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丙方代表人签字:
  
  丁方代表人签字:
  
  卯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办证条件
  
  
  1、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⑶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2、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上述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是以五户为例,二户六户更多户等可以此类推。一旦签订分户协议书,就意味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当事人应知承包经营权的重要性,要遵纪守法,不能肆意挥霍。


·安置补偿土地使用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安置补偿土地使用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一、安置补偿土地使用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是民事合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


·地产商欠钱不还怎么办?
      地产商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地产商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 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 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


·征地过程中的“一书四方案”分别是哪些?
      征地过程中的“一书四方案”分别是哪些? 一、征地过程中的“一书四方案”分别是哪些? 一书四方案”是土地征收审批过程中,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等情况制作的审批材料,具体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审批机关就是依据上述文件内容作出是否准予征地的决定。 1、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 (一)经...


·合同到期土地能否要回?
      土地合同最易产生各种纠纷,其中一个常见的问题就是,合同到期土地能否要回?根据土地合同的相关法律条例,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答案,我们将在此为您进行简单清晰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对于土地合同有初步的了解,解答您的疑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


·关于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农村,农民们最多的就是土地了。在中国这个土地公有化,不存在私有化的背景下,各个土地都有规划具体进行什么建设。而土地使用权是国家规定的,那么农业用地是怎么规划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农业土地使用权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


·环境的保护对于我们每个地球的发展都是有益处的,有利于造福我们
      环境的保护对于我们每个地球的发展都是有益处的,有利于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同样的,如果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我们地球人都要遭殃。因此,环境的保护是全球的共同责任。所以,我国对于新环境污染行为也是给予的处罚比较严厉。那么,环境污染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呢?的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环境污染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


·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
      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土地是人的立身之本,因此,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权利。由于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因此,我国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的管理,但是很多人对于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详细的解答。 一、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 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0条第2款、第81条第3款)。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其特征在于: 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


·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
      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1、在公积金缴纳地提交申请,并提供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购房(销售)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卡;2、公积金窗口人员进行资料审核;3、审核通过后备案自己的银行卡,等待公积金到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


·公司变更注册地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注册地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规模逐渐扩大,为了更好的经营管理企业,往往需要变更注册地,这时就需要到工商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果不依法变更而直接在非注册地办公,会受到相关部门的惩罚。那么公司变更注册地流程是怎样的呢?阅读下文就知道了。 一、公司变更注册地流程 1、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 2、网登做材料、交件 首先去工商局领取一张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者网上下载,然后填写上你公...


·上海是我国东部地区经济最发达的一线城市,在近几年全国房地产一
      上海是我国东部地区经济最发达的一线城市,在近几年全国房地产一片涨声的大环境下,上海市的房价水平也排在了全国的最前列,因此,从而导致的房产纠纷数量也比以往有了大幅增长,在具体实际中,只要是牵涉到房产的纠纷很少能够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一般都是通过起诉方式由法院判决,当然在案件诉讼审理中律师有着很大的作用,那么,上海房产纠纷 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