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律师有名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公司法律师有名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按照诉讼与非诉讼的角度划分,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主要有:
  
  非诉讼方式
  
  1、资产的运营和处置法律服务
  
  企业投资,并购目标企业的治理结构,资产法律状态调查
  
  顾问律师定期访问企业
  
  上市公司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股权重组、企业产权交易
  
  产权纠纷调处、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企业破产清算
  
  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资产管理咨询
  
  2、站在改制企业的角度、企业控制人的角度提供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重组中的法律服务
  
  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外资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
  
  申请破产、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职工持股、经营者持股、职工安置
  
  3、项目咨询代理
  
  就企业提出的特定问题、特定业务,进行法律调查,提供法律的咨询意见
  
  就企业特定项目的设立、建设、经营提供全程法律的咨询服务
  
  就企业投资、公司设立、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兼并与收购、合并与分立等项目提供法律的咨询服务和项目代理服务
  
  作为企业代理人,就企业特定项目的设立,参与谈判
  
  作为项目代理人,审查或代理起草合同,章程的文件;就企业提出的特定问题,进行法律调查,提供法律的咨询意见
  
  4、站在收购方角度或者被收购方角度为企业兼并和收购提供法律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
  
  企业兼并等的方案设计、文件制作、谈判、申报审批等
  
  诉讼或仲裁方式
  
  包括:
  
  1、 民事经济诉讼仲裁类:确认出资人、股东身份纠纷;侵害出资人、股东权利纠纷;确认股权比例纠纷;股权转让侵权纠纷;优先认购权纠纷;公司或股东知情权纠纷;出资纠纷;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纠纷;公司决议侵害股东权纠纷;债权转股权纠纷;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纠纷;联营合同纠纷;公司合并纠纷;公司分立纠纷;企业出售纠纷等。
  
  2、刑事诉讼类:包括但不限于站在资产所有者(被害人)的角度或者被告人的角度提供刑事诉讼法律服务等。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类:对不服行政机关关于产权处置的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在进行涉及企业改制、并购、重组的行政许可行为时行政行为的复议和诉讼;对行政机关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的复议和诉讼等。
  
  综上所述,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主要有对企业资产的处置以及运营的法律服务;如果该律师是顾问律师还可以定期对企业进行访问,站在企业的角度对企业进行改制,还可对企业中的产权进行交易,或重新组建股权,以及对资产的重新组建。
  
  
  
  
  


·企业之间行贿会构成单位行贿吗?
      一、企业之间行贿会构成单位行贿吗?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能否包括国有单位,对此问题,一些教科书认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也包括国有单位,其理由是定义单位行贿罪的《刑法》第393条将此罪规定为两种情形,其前一种情形“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中的行贿对象未指明是国有单位或国家工作人员,故将二者全部包括进去。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二、犯单位行贿罪怎么处罚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


·合伙企业法全文细则
      合伙企业法全文细则 合伙企业也是一个企业,只不过合伙企业由多人建成,与个人企业不同,在一个合伙企业中为了使企业得以正常运转,就需要制定相关的细则,那么合伙企业法全文细则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网的我们进行了整理,供有需求的朋友参考。 《合伙企业法》 第一条 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


·通常情况下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不论大中小型企业都需要融资保持企业的活力,融资不仅包括从资金富余的地方借来资金,还包含将本身的富余资金借出。不同的企业根据其规模不同,选择的融资方式也不同,只有选择正确的融资方式才能在最快的时间内融资到所需资金,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一、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债务性融资债务性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


·贸易公司融资具体是指什么?
      贸易公司融资具体是指什么?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改革加速的环境下,一些企业需要在转型中发展。一些企业通过融资的方式获得资金,其中一项有贸易融资。贸易融具有很多优势例如资期限短且灵活,那么您是否知道贸易公司融资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贸易公司融资 贸易融资,是银行的业务之一。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境外贸易融资业务,是指在办理进口开证业务时,利用国外代理行提供的融资额度和...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一、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


·公司出资抽逃出资规定是什么?
      公司出资抽逃出资规定是什么?公司出资抽逃出资规定是公司法当中的36条以及明文的规定,对于公司内部的股东来说,它是不能够随意的进行出资的抽逃的,而且工资法的解释三当中规定,如果存在这样的一种状况,那么就需要对公司和其他的股东来进行一个赔偿。《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加者,对于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政府有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为了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信息的公开透明,政府制定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该条例在很大程度上起到政府监管的作用,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的成功运营离不开管理者的领导,但公司越大职责越大,这就要求了高层管理要有很强的责任心,面对诱惑不为所动,但同时也有公司法制定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是什么意思呢?下面通过我们收集的资料为您解答。 一、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是怎样的上市公司,由于发展受限,各种原因造成运行受阻,所以一般公司都会进行资金重组,进行整合公司,对其经济效益、人员状况、内部管理等问题进行调查,那么关于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都有什么呢?下面让为我们简单地介绍一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


·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企业或个人对环境造成污染,那么
      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企业或个人对环境造成污染,那么,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处罚。对于企业造成的污染,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补偿。那么,环境污染事故赔偿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范围 受害者一旦证明了对方的行为是构成侵权损害的,可以按自己受伤的范围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环境污染侵权赔偿的范围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一、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


·《公司法》以上包含本数吗
      《公司法》以上包含本数吗 一、《公司法》以上包含本数吗 1、“以上”一词在中国法律上的含义。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公司法》属于民商法的一部分,这在法学上没有争议,《公司法》对“以上”等用语的含义没有做特别的解释性规定,《公司法》中的“以上”自然就应该包括本数。 如:“二分之一以上”即应理解为不小于二分之一,二分之一和大于二分之一均属于“二分之一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