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逃逸伤者怎么要求赔偿?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如今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屡见不鲜了,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虽然法律严打“肇事逃逸”,但也不能杜绝。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例比比皆是,最可怜的是事故中的伤者,对方逃逸、人身损害无处申诉赔偿,身心备受煎熬。那么,交通事故逃逸伤者怎么要求赔偿,逃逸者又会受到什么处罚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处罚
  肇事逃逸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1、《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逃逸伤者怎么要求赔偿
  1、对于肇事逃逸的情形,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2、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3、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肇事逃逸的行为是为大众所唾弃的,不但违背了道德规范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交通事故逃逸伤者可以向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向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求助,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上就“交通事故逃逸伤者怎么要求赔偿以及逃逸者会受到什么处罚”问题的解答,


·一、交通事故社保能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社保能报销吗?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可能报销本人医疗费中属于医保部分的医药费,其他费用不能报销。但前提条件是,该起交通事故属于单方事故,属于自己驾驶不当造成的伤病,而非第三人造成的多方事故,否则不予报销。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二、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开车的人往往会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开车的人往往会头脑空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最终造成交通堵塞或者加深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介绍了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查看伤亡情况并现场拍照 发生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打开危险报警灯,在车后部树立安全警示牌,夜间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拍照一定从事故车辆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拍,把车辆位置、标志标线、周围...


·法院判的罚金没钱交怎么办
      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并可采取将祉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1、查封是一种临...


·汽车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汽车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汽车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汽车转让合同 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现将______车转让于乙方______。该车车牌号为码为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车架号为______。现订立汽车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 汽车质量 该车于______年______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______年______月...


·东莞社保要交多少年?相关规定有哪些
      社保您都不熟悉,众多保险中的一种,很多城市都会有相关的社保规定,东莞也不例外,在东莞,很多人对于社保的规定都还不是很了解, 不是很清楚东莞社保要交多少年,今天我们就给您简单讲解一下相关规定。 一、东莞社保要交多少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养老保险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企业股权转让手续费的交纳项目都有哪些
      企业股权转让手续费的交纳项目都有哪些? 股权持有者的变更在公司运营中非常的常见,股东急需套现或者投资者有投资意向等都可导致股权的变更。只要双方有出让与受让意向的话都可以办理股权的转让手续,在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当事人除了要准备相关的证件材料外,还需缴纳各种手续费用。那么企业股权转让手续费的交纳项目有哪些?具体的缴费项目将在下文为您介绍,请继续往下阅读。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


·交通事故中工伤护理费与误工费会赔偿吗?
      交通事故中工伤护理费与误工费会赔偿吗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是有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付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


·车子抵押了被别人卖了可以赎回吗?
      车子抵押了被别人卖了可以赎回吗?车子抵押了被别人卖了可以赎回,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担保的方式是比较多的,而抵押是最为常见的担保方式之一,可以抵押的财产是非常多的,汽车是其中之一,但需要抵押人对汽车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汽车为债务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具有抵押物权,在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实现抵押物权的,所以抵押汽车后,如果债务人债务违约的,债权人是可以卖了汽车实现自己债权的,债权人的行为是合法...


·车间辞退员工是否代表企业行为?
      车间辞退员工是否代表企业行为? 一、车间辞退员工是否代表企业行为? 车间无权辞退员工,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非某个车间。车间只是用人单位某个门店的负责人,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利,但可以向上级反映,经具有人事处分权的领导或者会议研究批准,由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经用人单位批准辞退的,可以委托店长通知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无论是车间还是用人单位,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应当继续出勤,同时...


·摩托车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摩托车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1、责任认定重。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损害赔偿重。 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上述基础上从重处罚。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