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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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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 、土地登记申请书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 、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 、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 、土地登记申请书;2 、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政府材料)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 、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7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在有关程序上有着积极的意义,因为生活中,此类问题的出现需要自己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办理,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有着法律上的维护,但是只要自己的资料不齐全就会导致自己的证件办理,出现不小的争议,因此自己需要多加了解。
  
  
  


·征地拆迁林木补偿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林木补偿是怎样的 一、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


·划拨地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划拨地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近几年出现很多钉子户,主要是因为在解决征收土地的时候不能及时的解决与人们的的矛盾,导致的结果就是无论是执法人员还是民众都受到一定的损失,因此我国不断的完善相关法规来很好地解决征地补偿时候的纠纷,那划拨地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划拨地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 ?1991年8月30日,国家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在回函湖北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含义的答复》认为,《城镇国有土地使...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


·相关机构对于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是现代法律体系下不可缺少的一个机构环节和程序之一,进行有效的司法鉴定对于一些民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诉讼案件都有一定的帮助。那么相关机构关于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什么呢。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详细讲解一下。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解释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


·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是什么 一、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 规划中的铁路外沿线三十米之内为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土地不可能返还了。而此外的施工用地则是在施工结束后要归还给农民恢复使用的,这属于临时用地。 永久性的征地,与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当然是不可能一样了。永久性征用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铁路工程施工期间临时用地制定出逐年补偿的具体标准。标准为占用农用地的每亩应补偿2300元,占用其他土...


·房地产抵押担保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房地产抵押担保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一、财产夫妻共有与不动产抵押登记 办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抵押时,贷款银行首先要判断抵押物权属状况。在我国不动产权属原则上以登记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登记部门要询问申请人拟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并将询问结果记录在案。房屋登记以程序审查为主,不进行实质性调查核实造成不动产权利登记与实际权属状况可能存在误差。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除特别...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2、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


·公共设施用地年限是多少年?
      公共设施用地年限是多少年? 一、公共设施用地年限是多少年? 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年限喂50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规定重...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面对当下房地产市场的膨胀和形式动荡,不少个人和企业在购房或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权等概念模糊不清,今天我们整理了以下资料让您在理清楚基本概念的同时了解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您今后的工作生活提供知识储备。 一、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房产是所有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什么?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什么?我国有着土地共有化的机制,如果想要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者,就必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支付一定的金钱来交换有期限限制的土地使用权。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什么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年限、内容与限制等,请您认真阅读。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公民自然人个人可依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是,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应依法设立中...


·母亲去世了土地使用证可以变更吗
      母亲去世了土地使用证可以变更吗农村土地的使用当事人死亡的,老人子女到村委会变更就可以,需子女也是本村户籍才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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