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申请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
  
  3、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4、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死亡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派工单或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6、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家中正常路线图;个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本人机动车复印件。属于暂住本市人员,还应提供租房协议或房东出具的租房证明、房东联系电话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7、需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单方交通事故的,也应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
  
  8、属于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逃逸证明》。
  
  9、受伤职工的劳动保障卡复印件,若为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交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工伤认定申请表》备注一栏中注明劳动保障卡号和暂住证编号,未办理劳动保障卡的员工请先到本局结算中心大厅或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劳动保障卡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10、证人证言2份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工伤仅仅是指劳动者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自己不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造成了人身伤害的,那么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事故。若是上下班途中,因为自己不小心摔倒或者扭伤,这样的情况是无法按照工伤事故对待处理。
  
  


·人保交强险赔偿多久到账?
      人保交强险赔偿多久到账? 人保交强险赔偿多久到账?这是很多遇到交通事故并且缴纳保险金的人很关心的问题。由于涉及到财产损失的赔付、医疗费用补偿、误工费等经济问题。我们在这里整理了人保交强险理赔周期和交强险理赔的方式以供读者参考。 一、人保交强险理赔周期 节点理赔时效 节点1: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抢救费用支付的书面通知后出具抢救费用《承诺支付/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 1个工作日 节点2: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对是...


·交通事故车辆造成人员伤害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车辆造成人员伤害误工费怎么算?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2、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


·一、交通事故赔偿山东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山东的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


·五险一金除了公司跟个人交剩下比例由谁交
      五险一金除了公司跟个人交剩下比例由谁交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


·交五险一金的法律依据
      我们都知道,五险一金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并且,我们在就业时考虑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因素就是用人单位是否为我们购买五险一金。那么,五险一金是什么? ?五险一金为什么要强制 ??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交五险一金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


·法律规定汽车违章多久能注销
      法律规定汽车违章多久能注销?汽车有违章记录的情况下是不能注销的,需要先处理违章记录。《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


·交通肇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行为一般在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行为人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会对其作出相应的刑事处罚。但就交通肇事量刑标准来看,很多司机朋友都是不清楚的,对此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相信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肇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第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当事人是选择了和解的,而有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当事人是选择了和解的,而有的却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交通事故。这就让很多人疑惑了,到底交通事故选择和解还是诉讼比较好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在交通事故中,可以有两种途径来解决纠纷,一是和解,即通常所说的“私了”,一种是诉讼,即通常所说的“打官司”。要和解,必须双方自愿才可以,如果一方不愿意,剩下的选择:要么放弃权利,要么通过诉讼维护权利。诉讼途径中,尽量委托...


·大家都知道,酒驾和醉驾是违法安全驾驶的,也容易引起重大交通事
      您都知道,酒驾和醉驾是违法安全驾驶的,也容易引起重大交通事故,安全驾驶警钟长鸣,每位驾驶员都必须时刻提醒自己。在学习驾驶证的过程中。对于安全驾驶是每位驾驶员都必须掌握的知识。那么醉驾五年后有案底吗,怎么消除?对于这个问题跟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醉驾的入罪标准和量刑标准分析 《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醉酒驾车作为危险驾驶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醉驾入罪三年多以来有力地打击了“醉驾”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维护了公共安全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


·申请贷款买车的好处有哪些
      申请贷款买车的好处有哪些 一、申请贷款买车的好处有哪些 (一)可以让钱生钱 您都知道,汽车是消耗品,只要开出厂家大门就会贬值,新车一年的折旧率大概在20%,10万的车一年以后就只剩下8万元。而且现在物价上涨,100块钱的价值现在或许只值90元。所以,用只值90元的钱分期支付今天的100元债务应该比较划算。 (二)让闲钱帮你“赚钱” 现在贷款买车的人主要是工薪阶层和商人。工薪阶层一来可以用省下的钱去做其他理财来赚取“小利”,二来...


·一、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由事故责任方或者诉讼败诉方承担,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根据这一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被告承担,即肇事者承担。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这种。2、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