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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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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但不能是两者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一般来说,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要一起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签订离婚协议书,商量好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问题,这是比较好的、快速的离婚手段。但如果协商不成功,夫妻双方无法聚到一起,就只能是起诉离婚。也就是说,异地离婚只能起诉离婚。二、起诉离婚程序。起诉离婚分为三个阶段: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按照法定程序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原告就是提起诉讼的一方,被告就是被起诉的另一方。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第一,原告必须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第二,被告是夫妻中的另一方;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如孩子抚养权、财产分配,有具体的事实、理由,如长期分居导致感情不和;第四,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其他法院不予受理。另外,原告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2、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所作的所有调查工作。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准备。对于一个离婚诉讼,经过审查后,法院认为其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天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五天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后,在十五天内应根据诉讼状副本的内容做出回答和辩驳,整理后上交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包括诉讼状及答辩状,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在双方能够互相谅解后,如果愿意和好,签署协议后,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如果仍然决定离婚,则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应制作有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人民法院印章的调解书。第三,如果调解失败,就进行开庭审理。检查是否所有人都到庭在开庭、宣读法庭纪律、审查是否有人需要回避后,正式开始法庭调查。3、开庭。开庭时,会再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进行宣判。以上为所有一审的程序。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做出的判决不服,如争取不到孩子的抚养权,可进行二审,需要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提起上诉。今天小编对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的介绍就到此为止啦,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律问题,您可以在律图向在线的专业律师进行提问咨询。
  
  
  


·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
      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在对农村进行征地补偿时补偿标准也有所提升,同时也会根据所征用土地的使用性质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征地补偿,那么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已经2015年3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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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先拆迁后征地侵犯农民权益的措施有哪些 1、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国土资源部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要直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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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相当于工业行业的材料或半成品)性质的资产。 2、取得时就计入成本: (1)借:开发成本。 (2)贷:银行存款(等)。 3、取得后不开发就在成本挂着,什么时候完工,什么时候转入“开发产品”,不必考虑跨年度问题。 4、在此期间的土地使用税计入期间费用。 前期工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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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有所提升,但是还是有很多或多或少的法律知识的缺乏。在购买房屋时,如果房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就意味着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以及期限都没有确定。所以,您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小心谨慎。那究竟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呢? 一、概念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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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确权后可以自由买卖吗? 一、土地确权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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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土地使用证什么办理方式?1、就像其他的商品房一样,安置房同样也有房产证。也同样需要按照它所既定的程序去办理。那么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安置房除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之外,还受到各地方政府的相应政策的约束。按照有关规定,这种安置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 2、虽说这样,但在取得权的5年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说不能转让、出卖,或者是抵押贷款等等。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者是代安置人购买的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相比)。这类的安置房跟一般的商品房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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