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男方哺乳期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男方哺乳期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出于对哺乳期女人以及儿童保护的原则,如果男士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话,是不会被允许的。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起诉离婚具体流程怎么走?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除非哺乳期之内的女性有虐待男方的父母或者其他的家庭成员,或者男方能够证明女方所怀孩子根本就不是自己的这些特殊的情况,人民法院才会受理男方提出来的离婚的诉讼请。如果是这样的话,人民法院在判决夫妻共有财产的时候,就不会因为女方是孕妇而要照顾到女方了。
  
  


·国家赔偿如何计算赔偿的
      国家赔偿如何计算赔偿的(1)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如同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但最高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3)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


·起诉离婚要怎么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之所以受到现在许多离婚夫妻选择的一种离婚手段,是因为起诉离婚是通过法院做出的审判直接解除夫妻之间婚姻关系。所以就不需要离婚夫妻因为离婚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协商。但是国家为了规范起诉离婚程序,对起诉离婚进行了相关的程序制定。那么,起诉离婚要怎么起诉离婚? 一、起诉离婚要怎么起诉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


·当事人撤销婚姻需要出庭吗?
      在生活中,登记结婚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如果被人胁迫结婚,那么这个婚姻就可以认定为可撤销婚姻。撤销婚姻也有规定的法律程序和方法,必须按照法定流程进行。提起撤销婚姻后就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双方的纠纷,下文对撤销婚姻需要出庭吗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可撤销婚姻的定义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种类;①因胁迫结婚的。 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


·夫妻俩分居多久算是离婚
      夫妻中有相当多是“冲动型离婚”,有些夫妻在一个月内结婚、离婚、复婚。我们希望夫妻都能多一些冷思考,作出理智的选择,逃出离婚的“围城”。关于夫妻俩分居多久算是离婚的问题,为您解答。 夫妻俩分居多久算是离婚 很多夫妻都认为,分居的时间很久了,婚姻关系就能自动解除了,其实不然,我国的婚姻法没有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无论分居多久,只要不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没有诉讼离婚,法院判定离婚,婚姻关系会一直持续。只是想要离婚,分居满两年法院也会认定为...


·在我国老婆跑了小孩不抚养怎么办
      在我国老婆跑了小孩不抚养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去怎么办?起诉离婚时,对方能不出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


·原告离婚起诉怎么算自动撤诉
      原告离婚起诉怎么算自动撤诉?1、原告或者上诉人接到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的通知后,既不预交费用,也不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以及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未获准许后仍不交费的。2、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二、起诉离婚的流程1、递...


·我国现在结婚条件包括哪些 什么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对于结婚的条件,应该说各个国家规定的多不太一样。即使在我国,内地与港澳台规定的结婚条件都是有差异的。在内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我国现在结婚条件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1、我国现在结婚条件包括哪些 ? 结婚的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有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包括: (一)、对方重婚的有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包括: 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我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和1994年2月1号之前未领取结婚证,邻里承认的事实婚姻。对此,目前还存在分歧,各地的处理方式也有不同。一些地区认可重婚前存在的事实婚姻,有些地区只承认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 2、...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后双方不仅对共同财产会进行分割,还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很多人知道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支付另一方抚养费。那么,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离婚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哺乳期离婚抚养费一般为对方工资的20%-30%,一直计算到孩子18周...


·离婚夫妻要怎么争抚养权
      众所周知,通常是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而此时不管是双方都想要孩子还是都不想要,意味着无法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这时,离婚夫妻要怎么争抚养权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离婚夫妻要怎么争抚养权 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稳定性、经济状况等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归谁抚养,因此可以从这些方面着手收集证据。(一)双方基本条件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


·盐城市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之后双方的首要思考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对于经济条件富裕的家庭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更多的家庭支付不起这个抚养费从而耽误孩子的成长。因此法律明确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标准。那盐城市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数额三大标准: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