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离婚证的途径和费用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办理离婚证的途径和费用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这种的前提是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决定。第二种是夫妻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正常情况下,去民政局登记离婚,需要收取9元的工本费(如果有照相的话,照相费是另外算的)。如果是由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的,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支付50-300元的诉讼费用。如果起诉离婚时要分割财产的,并且财产价值超过20万元的,那么,诉讼费可以在超过的部分按0.5%向起诉人收取。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如果需要办理离婚证的,最好是到当地的民政局和法院去咨询相关事宜。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证需要的条件
  
  办理离婚证通常需要7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即办理离婚证的夫妻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持有结婚证的夫妻
  
  2、夫妻双方提出离婚是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决定的,双方都自愿的
  
  3、夫妻双方都是正常健康的并且对自己行为能够负起民事责任
  
  4、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处理方式上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的
  
  5、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必须是常住在___街道或___街道的户口
  
  6、夫妻双方必须两个人一起去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他人不能代办
  
  7、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处提供的证件原件,一定是合法的、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三、办理离婚证需要的材料
  
  离婚证办理时一般要带以下5种材料:
  
  1.夫妻双方各自的户口薄原件
  
  2.夫妻双方各自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夫妻双方各自持有的《结婚证》原件
  
  4.夫妻双方经过协商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里面需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是自愿离婚的,并且对子女的抚养情况,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情意见都要达成一致。
  
  5.夫妻双方需要各自带上一样底色的照片二张,和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的二寸单人照片二张
  
  四、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程序呢?
  
  办理离婚证时,民政局的程序主要有:
  
  1.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自愿向民政局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并且出示相关的重要证件
  
  2.夫妻双方当事人对于家庭财产的处理、子女抚养的问题、父母赡养的问题、债权债务等问题的处理经过协商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3.夫妻双方需要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夫妻双方需要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处理表》,并且交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5.夫妻双方的离婚申请通过了审查,办理离婚证成功,领取《离婚证》。
  
  五、离婚证办理完了,领取程序有哪些?
  
  离婚证申请通过之后,就可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领取的程序和步骤有一下几点:
  
  1、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夫妻双方申请的离婚登记,并对双方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的重要材料文件进行核实审查。
  
  2、夫妻双方在登记办理离婚证之前,已经被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有关《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和申请登记离婚的条件。
  
  3、婚姻登记机关反复询问《离婚协议书》里的内容和情况双方当事人有没有达成一致,如果没有达成一致,需要重新协商直至达成一致。
  
  4、双方当事人各自填写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进行签字盖手印。
  
  5、夫妻需要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且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
       对于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来讲,此时除了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外,同时还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就离婚的相关事项做出明确的处理,那到底这个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呢?若你对此不是很了解,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 一、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


·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要是夫妻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话,此时对小孩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如果在这方面产生了争议的,那就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再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了。那此时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比较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的,但婚后的财产就算是没有公正都需要共同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财产未分割完怎么办根据我国《婚姻法》解...


·包办婚姻效力有哪些方面
      包办婚姻是指父母强迫他人的婚姻,这种行为是对婚姻自由的严重干涉与破坏。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这种属于包办的婚姻都是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受害人可以相关部门撤销这种婚姻的。对此,我搜集了一些关于包办婚姻效力的相关的内容,希望这些会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包办婚姻的定义是什么? 坚持婚姻自由原则,就要反对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包办婚姻,是指第三人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入婚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是指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


·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存在争议的,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当事人必须选择一个正确的法院,才能提起离婚诉讼。那哪个法院起诉离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二、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需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需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2...


·离婚隐藏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隐藏转移财产怎么办?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


·虽则社会观念的进步,离婚,已经是当代社会中的人们不得不面对的
      虽则社会观念的进步,离婚,已经是当代社会中的人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了,而离婚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分割,这往往是引起离婚纠纷的原因之一,新婚姻法更加明确了婚姻财产分割这一块,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孩子算吗?今天就给您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离婚财产孩子有份吗 首先答案是否定的。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是指基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或者其他途径得到的譬如工资,利息,奖金,房租,股票收益等等收益获得的实物或者货币形式的财产性物质。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所有...


·我们现在的社会当中有很多的离婚方面的事情
      我们现在的社会当中有很多的离婚方面的事情,离婚方面的案例的其中也有很多是有孩子的离婚,对于这一方面孩子肯定是跟随其中的一方,另一方是需要给与一定的抚养费的。离婚抚养费在我们国家是有规定的,那么离婚诉讼抚养费怎么算呢?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我国《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进一步阐明了抚养费...


·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是确定好的,但日后可能因为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再支付孩子抚养费,此时就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那么当事人需要具备怎样的情形才能减少抚养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哺乳期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