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
  
  道路征地拆迁对于很多城市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以及限制,道路中标也是有着征地拆迁相关的规定,对于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的问题,我们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
  
  道路中标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征地拆迁的地方一起征地拆迁,征地拆迁的工作几时开始进行道路中标征地拆迁工作就是几时进行。道路中标的拆迁时间是根据征地拆迁地区的相关程序进行。
  
  
  二、道路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简析
  
  根据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做好征地拆迁前期相关工作。首先,进行公路用地申报,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必须经专家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如果涉及到林业或其它特殊用地须经林业和其它相关部门批准。只有公路用地的相关手续符合政府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后,才能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办理公路用地手续的程序为:
  
  1、将公路设计用地图纸报政府规划部门对公路项目选址进行审核批准,获取选址意见书;
  
  2、将经规划部门批复的公路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公路设计用地图纸报国土部门办理用地预审,获取许可批复;
  
  3、将国土部门的用地预审许可批复和公路设计用地图纸报规划部门办理公路用地方案草图(公路用地篮线);
  
  4、将规划部门批复的公路用地方案草图报规划部门办理公路用地建设规划许可证;
  
  5、公路建设竣工后,向国土部门申报办理公路用地红线(公路产权证)。 其次,做好公路用地详查统计工作。 公路征地拆迁是根据设计部门提供的公路用地图纸而进行放桩、核桩及土地、青苗、地表附着物详查和补偿洽谈等多项具体细致的工作。为此,我们应做好以下三项基础工作: 一是根据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分清公路用地项目。一般高速公路需要用地的项目有:
  
  (1)公路主线、桥梁、涵洞、隧道;
  
  (2)沿线收费站、通讯和监控设施;
  
  (3)公路临时停车场和应急救援、管理设施;
  
  (4)公路养护工区及养护设备、材料场、维修设施;
  
  (5)公路环境保护、监测设施(含苗圃)。 二是根据公路项目用地情况,分清征用土地类别。目前,我国土地所有权在形式上有集体土地所有制和国有土地所有制两种。在集体土地中,土地类别有山地、水田、菜地、开发平整地、旱地等;在国有土地中,土地类别有国有统征地、协议出让地、行政划拨地、城市化转地等。 三是根据公路用地图纸,做好实地详查和费用预算工作。在开展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之前,我们应该对公路用地边线桩、土地类别及面积和拆迁物数量进行实地核实,按照公路里程桩号做好如下统计工作:
  
  (1)征地范围内有多少土地所有人,各有多少土地面积;
  
  (2)集体土地(包括山地、水田、菜地、开发平整地、旱地等)和国有土地(包括国有统征地、协议出让地、行政划拨地、城市化转地等)各占多少面积;
  
  (3)按照品种、大小点清青苗(抢种青苗可不清点)数量;
  
  (4)按照永久、临时建筑分别丈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并核实清楚被征用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现状等,同时要求建筑物业主提供用地和报建的有关批准资料;
  
  (5)核实清楚征地范围内存在权属纠纷的土地、拆迁物,便于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能找到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解决。在做好实地详查
  
  统计工作的同时,根据在建公路当地政府、国土部门对各类土地、青苗及地表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概算出公路征地、拆迁的费用,便于统筹安排征地拆迁资金。
  
  三、 ?根据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做好征地拆迁的补偿及协议签订工作
  
  拆迁的补偿及协议签订工作由于公路征地拆迁涉及到沿线的集体和国有土地的征收及公私(包括外商)经营厂房、村民住宅房屋、临时棚屋、电力线、邮电通讯线等附着物的拆迁。在被征地、拆迁的对象中,大多数单位和个人都能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但也有少数单位和个人不讲政策,漫天要价,阻碍工程施工。为了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要积极做好公路建设和征地拆迁补偿的宣传工作。
  
  1、要积极宣传公路建设的重要性。公路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必须的公益性设施,要让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明白修建高速公路不仅能够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而且还关系到本单位(个人)的切身利益,才能促使他们配合和支持征地拆迁工作。
  
  2、要积极宣传国家对公路征地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按照新《土地管理法》其次第47条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以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其它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规定。地表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与此同时,还要向公路沿线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讲清当地政府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便于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接受。超出政府规定补偿标准的土地和拆迁物补偿,可以通过协商或委托评估公司评估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以及相关程序的知识,道路中标是很多道路中都有的一个小建筑,对于需要征地拆迁的道路遇到道路中标,跟随需要征地拆迁道路的进程进行拆迁,并且给予相对应的补偿给拥有方,进行合法的征地拆迁。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要怎么起诉离婚
      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就选择外出打工。而在外面工作、生活的日子里,若夫妻感情破裂的话,则也是会走向离婚的。那现实中,夫妻双方都在外地的话,此时离婚应该怎么起诉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双方都在外地要怎么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


·上海外地户口离婚房产归一方可以吗?
      上海外地户口离婚房产归一方可以吗? 许多夫妻可能因为性格不合而导致分手离婚的状态,但最终还是对一起生活的另一半有所愧疚想要补偿,对于夫妻财产的要求并不是很高,而且也有主动将房产留给对方的,那么上海外地户口离婚房产归一方可以吗,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一下。 一、上海外地户口离婚房产归一方可以吗? 离婚后可以将房产归给一方,且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即可。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流程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的前提条件 在房地产项目中,国土局主要负责办理“五证”中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办理流程为:用地单位与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核心签订销售确认书,且取得发改部门的审核、审批、或备案文件和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后,到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取得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由国土局向用地单位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批复,待用地单位缴清土地出让...


·现在的房地产股票有哪些?
       一、现在的房地产股票有哪些? 现在的房地产股票有很多,地产四大龙头是招、保、万、金(招商地产、万科、保利地产、金地集团),中国最大的地产股一直是万科。地产股是指上市公司中,以地产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股票。地产股一直是中国股市的最热门群体之一。早在1990~1994年,地产股基本上都是深沪两市的龙头品种,像上海的“两桥一嘴”,深圳的万科、宝安。后来,随着国家的宏观调控,地产股不再风光,地产股上市也一度停滞。但近几年,地产股风光再现。...


·大张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


·山东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山东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合同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


·阳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什么?
      阳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什么?近日,广东阳江市政府印发《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规定》指出,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市辖区(不含海陵岛试验区、阳江高新区)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15%安排,其他县(市、区)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15%安排,安排的留用地面积不计入实际征地面积。省级以上线性工程重点项目征地...


·无偿借用他人场地的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无偿借用他人场地的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澄江县城规划区,水田150000元/亩,水浇地75000元/亩,旱地(园地)68000元/亩,未利用地12000元/亩。Ⅱ,风麓街道办事处除一类区Ⅰ以外的其他地区,水田140000元/亩,水浇地68000元/亩,旱地(园地)65000元/亩,未利用地8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龙街街道办事处、右所集镇规划区、抚仙湖旅游度...


·阜阳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阜阳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2011年第2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段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阜阳市2011年第2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属颍东区向阳街道办事处振兴路社区居委会王楼组农民集体所有。总面积4.4571公顷,全部为农民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8799公顷),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


·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 一、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 (二)客观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