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分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般分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十七条【权益保护与职业教育】: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公司法》第十八条【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合同订立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不管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聘请的劳动者第一时间都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走,这样双方的合法权益才不会受到伤害,所以,劳动合同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一定要重视起来。
  
  
  
  
  
  
  


·企业的绩效工资怎么计算
       一、企业的绩效工资怎么计算? 首先根据企业净利润来制定整体员工工资总额,在根据工资总额制定计件工资与基数。大致是 生产数量×计件工资×基数=绩效工资 这是一般公司的计算标准。 绩效工资主要是根据员工的第三种劳动即凝固劳动来支付工资,是典型的以成果论英雄,以实际的、最终的劳动成果确定员工薪酬的工资制度。主要有计件工资制、佣金制等形式。绩效工资从本义上说,应是根据工作成绩和劳动效率。但在实践中,由于绩效的定量不易操作,所以除了计件...


·拖欠和克扣工资是什么意思,拖欠工资解决办法
      对于上班族来说工资是生活的根本来源,可是有的公司总是喜欢用各种理由来克扣或者是拖欠工资。但是如果这种现象如果没有人提出,将会一直存在下去,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拖欠和克扣工资是什么意思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包括如何计发在制度工作时间内职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后应获得的报酬,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何支付等问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


·道路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
      道路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一、 道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我国法律规定,公路工程必须实行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市场一般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执行,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完成后进入保修期,规定为5年。有关依据你可以在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范本》中找到,我把规定原文为你写出一部份: 保 修 期 50. 2 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工程进入保修期(1),注:(1)工程保修期一般为5年,...


·一、入职后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一、入职后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


·人防工程招标技术要求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招标技术要求是怎样的   一、人防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1、人防地下室临空墙、门框墙、密闭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人防门的安装对门框墙的垂直度要求很高,土建施工单位应与人防门生产厂家密切配合,对门框墙支模时不得使用大模板,在混凝土浇筑前、后要随时校正门框垂直度。   2、防护密闭门门框墙为悬臂板设计时,应注意水平受力筋的直径、间距、锚固方向及锚固长度,同时应注意门洞四角斜向钢筋的布置;...


·工程质量检测分类检测内容包括什么?
      工程质量检测分类检测内容包括什么? 我国的法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对工程建设的材料、设备、功能等等进行质量测试,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会根据规定对工程质量检测分类进行检测,工程质量检测分类检测可以避免出现重复检测和遗漏检测等现象的发生,从而确保工程质量检测更加全面性。 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1、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


·端午节工资怎么算
      对于上班族而言,最开心的莫过于放假啦。令人期待的端午佳节即将到来,很多的都想着可以回家陪陪家人。但是,在放假时,最悲催的就是那些因为公司特殊情况而不得不加班的朋友了。过节时加班,虽然会缺少回家陪家人,休息的时间,但是,过节时的工资却比平时高很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端午节工资怎么算吧? 一、端午节放假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2.公休日:...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长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长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 二、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事故类别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 (一)特别重大...


·建筑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有哪些?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的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那么在城市中也会开展各种建筑工程,因为建筑工程的质量会影响到每一位使用公民的生命安全,所以在进行工程质量检验时有相应的要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按照规定,会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分为技术、管理以及工作标准。 一、根据标准的约束性划分: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1)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一、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一般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4、把医院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