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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市继承房产公证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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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广州市继承房产公证费是多少?
  
  广州市继承房产公证费是: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1、如果继承房产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果没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兄弟二人都是具有继承资格的,房子是兄弟二人共有的,办理继承过户是直接把房子变成兄弟二人名下共有的房产,房本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是同时过户给二人的。
  
  二、相关的具体情况
  
  1、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2、关于继承权公证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3、关于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100以下(含100) 5
  
  (2)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3)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4)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7)10000以上部分 0.1
  
  4、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5、契税
  
  (1)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2)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 2万元的公证费用 500元合同印花税 100元的登记费 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3)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
  
  需要明确的是,遗产的继承是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的,但区别于遗产税的是,遗产的继承在涉及到财产的转移时,才需要交纳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相关的税费,另外,在继承遗产时,如果同一顺位继承人有多位,还应当协商解决遗产分配的多少的问题,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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