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北京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北京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2019年北京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二、误工费的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三、误工费的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四、误工费的证据需要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工作无法完成造成的损失,根据规定是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要求赔偿。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根据其收入有关,没有具体的金额规定。总而言之,当我们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失的时候,合理利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是非常重要的。
  
  
  
  
  


·交通事故怎么提起诉讼
      对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虽然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方式比较多,但很多时候都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那么此时交通事故怎么提起诉讼呢?作为起诉的一方又该收集哪些证据材料?本文针对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怎么提起诉讼 (一)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


·担保公司办理车辆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担保公司办理车辆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一、担保公司办理车辆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 国内来说,银行一般不做汽车抵押贷款服务,这类服务普遍需要找民间的专业信贷机构来申请办理。...


·人保交强险赔偿多久到账?
      人保交强险赔偿多久到账? 人保交强险赔偿多久到账?这是很多遇到交通事故并且缴纳保险金的人很关心的问题。由于涉及到财产损失的赔付、医疗费用补偿、误工费等经济问题。我们在这里整理了人保交强险理赔周期和交强险理赔的方式以供读者参考。 一、人保交强险理赔周期 节点理赔时效 节点1: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抢救费用支付的书面通知后出具抢救费用《承诺支付/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 1个工作日 节点2: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对是...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我国机动车主要分为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以及拖拉机等等。机动车对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为了维护道路的安全和规范交通运输,我国对于机动车采取了一些列的管理规定。例如,目前我国政府依法制定了机动车牌照新规定,这将更加有利于促进机动车的规范行使和管理。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2017机动车号牌管理新规定,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将增加多项惠民措施。近日,公安部部署启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推广应用全国...


·购买二手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二手车需要注意车辆的技术性能状况、防震状态、有无大修等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营二手车的商家有义务向买家明示车辆的所有状况和监督非法车辆的买卖。下面详细介绍一下买二手车应当注意什么。一、购买二手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公里数不是考虑的依据(只是一个参考数据),最主要的是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及整车的技术状况,它包括:发动机是否修理过,其的动力性能如何;它的底盘性能如何特别是转向系统有无损伤;车身是否有过碰撞变形(后被修复)现象。2、对发动机的...


·醉酒驾车,是一个破坏社会秩序,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违法犯罪行为,
      醉酒驾车,是一个破坏社会秩序,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违法犯罪行为,醉酒对基本的东西都判断不清,还上公路驾车,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威胁巨大。我国法律对于醉驾这一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行为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那么醉驾可以不进看守所吗? 一、醉驾可以不进看守所吗 醉驾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发现时会先依法刑事拘留。《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


·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需提交哪些?
      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需提交哪些? 申请一般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1、工业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以下资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1份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一式二份 (五)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非经营者所有的应提供出租者的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会计人...


·交通事故纠纷是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解决,
      交通事故纠纷是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解决,那要怎样来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既然已经产生纠纷了,双方之间肯定存在较大的分歧,解决起来会耗费一些时日,那交通事故纠纷多久能解决?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怎样来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传统上处理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来处理的,即发生事故后,一定要报警,保护现场,然后警方到现场,勘察现场,照相,最后出具责任认定书,这是传统的处理模式。由于车辆不断增长,交通也...


·交通事故责任书多久才能下来
      交通事故责任书多久才能下来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一、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


·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平均每天都会有交通事故发生。一般而言,交警都是依据现场的情况,进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继而确定责任分配。那么,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在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时,法官可以运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分配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应当在确定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错比例之后,再考虑各自的危险负担能力,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