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有哪些表现形式
  
  在诸多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中,大部分是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引发的,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主要是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使房屋无法开工建设;或者违法建成了房屋,但因为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而无法向购房者交房的现象。
  
  (二)开发商因购房者不交纳费用拒绝其入住。
  
  主要是指开发商因购房者不向其交纳由其代收代缴的房屋公共管理维修基金、契税、产权证代办费等费用,而拒绝在约定的交房时间让购房者入住。
  
  (三)开发商一房二卖或多买,致使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内无法向购房者交房。
  
  (四)开发商本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房,但因工作中发生失误,迟延通知购房者收房。
  
  (五)购房者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入住。
  
  主要是指购房者在收房时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认为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装修标准,从而拒绝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收房,并在此后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现象。
  
  二、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依据合同法的一般理论,开发商根本违约,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
  
  合同中一般都有规定,开发商应于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逾期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并要求返还楼价款及利息,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当然置业者也可以不解除合同,只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对此置业者有选择权。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没有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置业者则不能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只能请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置业者有权退房。
  
  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主要表现是室内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材质、规格、布局、结构等,若经修复能够符合约定的,置业者不能退房,如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符合规定,则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并要求返还楼价款及利息,双倍返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赔偿其他损失。
  
  有的合同中没有约定房屋质量的具体标准,那么,对此事项的认定原则是:是否符合居住、使用的条件,若该房屋不符合居住、使用的条件,开发商即构成根本违约,置业者有权退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3、由于开发商的过错,置业者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逾期交房属于开发商严重违约的一种情况,在实践中这样的情况常见与购买期房的时候。作为购房者,在自身利益受到了损害的情况下,必然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按照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是在给予了宽限期之后,还是不能如期交房的话,此时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且赔偿损失。
  
  


·一、构成醉驾撞车什么处罚?
      一、构成醉驾撞车什么处罚?司机醉驾撞车的处罚主要是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一般是负全责,看具体情况而定(如对方存在逆行、闯红灯等违规情况除外),主要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认定事故书承担责任。醉酒驾车发生车祸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追偿是怎样的
       驾驶证是一种可以合法驾驶机动车的有效证明,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自己和他人都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社会行为,如果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还有被追究加罪处罚。那么我国的交通法中,对于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追偿是怎样规定的呢。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追偿是怎么样的呢? 在无证驾驶等四种情形下,保险公司根据交强险合同向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赔付后,有权向负有过错的被保险人行使追偿权。保险公司的追偿范围应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程度确定。 根据《...


·车位产权年限新规是怎么样的?
      车位产权年限新规是怎么样的?1、该停车位是否有独立产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开发商已经取得车库的开发使用权,即可以依法享有对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车库是一个整体,该车位是其中一个部分,没有独立的所有权,因此开发商不能对每个车位以出售和赠与的方式来转让。能转让的只有使用权 ,合同本体是有效的。2、合同本质虽然双方签订的合同名叫使用权转让合同,但合约内容约定了费用及使用年限,根...


·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
      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汽车在90年代是一种奢侈品,但是到了21世纪以来,汽车作为一种普通的“大件”已经进入我们的视野中并习以为常,而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相应的下游行业也就发展起来,例如商业车险就是其中之一,我们对于商业车险具体了解多少呢?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交强险保单不用随车携带,只要把交强险标签贴贴在前档玻璃的右上角即可。 根据2013年出台的新交规规定:没有贴交强险标志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扣除车辆并罚款。即...


·酒驾肇事逃逸交警怎么处理
      按照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时间一般是何时?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时间一般是何时?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二、交通...


·高空坠物车被砸物业是否有责任?
      其实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制度,当初在修改的时候,有不少的网民都认为应该把物业公司归纳到高空坠物的责任人当中的,所以有很多的车辆所有者停在自家的小区却被高空坠物给砸坏了,肯定第一时间考虑的一个问题也是高空坠物车被砸物业是否有责任?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高空坠物车被砸物业是否有责任?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物业公司将...


·交通肇事车辆暂扣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所以,李先生在车辆被扣2...


·交通肇事罪无能力赔偿应该怎么办
      可能您都听说过,在涉嫌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能够积极的对受害人或其家属作出赔偿,同时取得了他们的原谅,那此时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也是会考虑到这一情况,从而不会判的那么重。那实践中要是交通肇事罪无能力赔偿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驾驶人因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200~2000元,...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出面理赔怎么办?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受伤人员的救治外,对于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的认定也必不可免。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人除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也需要支付受害者的赔偿金。那么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出面理赔怎么办呢?下面就由的我们对此问题做相关解答,看完下面的介绍后相信您能从中得到答案。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8条的规定,我国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一般采取以下五种处罚措施:警告;罚款;暂扣驾驶...


·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一旦签订生效,那么当事人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作为开发商,就要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向购房者交房。不过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情况,那么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