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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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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的版本尽量由本方提供
  每个公司提供的合同版本,都是有利本方的。如果对方要修改,一般也只是修改部分内容。因此谁出版本,对谁有利。
  对于付款条款。公司作为销售者的时候,要争取款到发货,公司作为购买者的时候,要争取货到付款。这个签合同的能力,主要是市场的供需关系决定的,市场在谁的手上,谁就会提出强势条款,但也是与业务员个人法律能力相关的,业务员要尽力提出有利本方条款。
  对于质量条款。要注意验货的时间、地点、方法和质保期。对于大订单,尽量要求对方派人到工厂里来进行检验,以便随时改进。验货合格后,要对方书面确认。
   2、合同要盖章,要签订的人签字,并保留好原件
  合同书盖上公章或合同章,就代表公司认可了,合同就生效了。董事长或总经理个人签名也可以代表公司。其他业务员的签名,如果不加盖公章,是不能代表公司的。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主要是认公章的。因此,合同上务必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要签订合同的代表签字。
  现在合同订立的形式很多,譬如传真、电子邮件,但有条件的还是要原件,便于说明事实,没有原件的容易被删改。原件要保存好,千万不要把2份原件都放在对方处。有一个例子,签合同时,甲方把2份原件都盖好,送给乙方去盖章。结果,乙方把2份原件都扣下了,而且单方面加上了有利于乙方的条款。这样的事情,打起官司来,对甲方是相当不利的。
   3、送货单上,一定要对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工厂送货后,要对方在送货单上签字或盖章,代表货收到了。有时候,收货的人和签合同的人不是同一个人,这就要在合同中列明收货人。
   4、签订、履行合同的时候,要进行调查和跟踪
  签合同之前,要初步了解对方的经济实力,可以要求看对方的营业执照,根据对方的注册资本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如果对方不出示营业执照,可以上对方当地的工商网或工商所查询。
  履行合同的时候,要经常沟通联系,一旦出现延期付款或不付款等情况,要追查原因,并立即采取暂缓发货,要求提供担保等措施。必要的时候,要去对方实地查看。
   5、签订、履行合同中要及时制作和保存证据
  一旦有合同纠纷,上法院打官司,首先需要的就是证据。因此:
  (1)对于合同、来往函件(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重要文件资料,要完整地归档保存。
  (2)履行合同发生问题时,要及时交涉。电话交涉的要留个电话记录,书面交涉的留下文件,尤其是对方传过来的回函等文件,是以后处理纠纷的重要证据。
   6、业务部门要和其他部门配合,定期对账
  业务员签订合同后,要和生产、质量部门配合,随时解决交货期及质量问题。要和财务部门配合,及时对账,定期发出对账单,与对方确认,以及做好相关的发票开具和收取工作。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上述的六项内容就是跟单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缺少任何一项都是有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的。跟单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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