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职员工补偿申请书需包含的补偿理由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辞职员工补偿申请书需包含的补偿理由有哪些?或许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许多企业和员工仍然认为员工辞职要写辞职申请,要得到单位批准。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现行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员工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企业即可,没有其他条件。
  许多企业认为,如果员工辞职时不办理工作交接或与企业有未了纠纷而企业又只能放人,则岂不是损害了企业的利益?法律对此的回答是,如果员工辞职时未办理工作交接或与企业有未了纠纷的,企业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不能以此限制员工辞职,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一、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二、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由此可知,辞职员工申请书是指员工主动辞职所提出的申请书,而辞职员工能否获得补偿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于是,辞职员工补偿申请书的提出就包含了一个必要条款,是因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否则,员工的辞职申请不能得到补偿。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年限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同: 1、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从08年后直算。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按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内部文件); 2、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且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辞职的。从08年后起算; 3、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合同无效理由辞职的。从08年后起算 4、以“拖欠工资”...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流程是什么 各种各样的工程修建每天都在发生,关于工程质量的等级评定,首先是建立在工程质量过关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工程质量合格了才会涉及到质量的等级评定。所以工程质量的等级评定在前期有一个比较规范的流程,按照流程来对工程质量的等级进行评定,才能够有效的对工程的质量做出等级上的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流程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流程是什么?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


·员工异地入职是指什么?
      每年我国都会有大量的毕业生毕业求职,毕业生如果通过企业的面试,即可以进入企业工作,在进入企业时应办理入职手续。现实中还会有一些异地企业在本地有办事处或分公司的,被这些企业录取的毕业生就要办理异地入职。那异地入职是指什么?我们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员工异地入职是指什么?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位的审查把关,被招聘单位通知录用,可以进入招聘单位开始试用的这一过程,称为入职。而异地入职则是指员工与工作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并不在同一个城市,这...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


·法律规定工程承包有哪几种形式
      工程承包有哪几种形式第一种是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第二种是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第三种是独立承包,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


·深圳劳动争议仲裁怎么申请?
      深圳劳动争议仲裁怎么申请? 一、 深圳市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 原件 1份 2.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原件 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 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5. 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复印件 1份 6. 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 复印件 1份 7. ...


·什么是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什么是工伤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生育津...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需要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可以由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申请人);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


·工作过程中
      工作过程中,难免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人身受到伤害。工伤事故发生之后,劳动者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才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等等。那么工伤保险待遇护理费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


·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哪些内容?
      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哪些内容?随着基建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我国对包括水利工程在内的各项工程的质量把关也变得越来越规范化、正规化,而这也保证了各项工程的质量水准,有利于我国基建行业整体走出去的战略,打响国际声誉。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哪些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内涵。 近几年,我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增多,扩大内需水利建设项目成为了水利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


·劳动关系合同格式是什么
      当我们毕业进入社会参加工作的时候,对于劳动关系合同,一定要心中有数。生活中,很多人都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对合同没有详细的了解等原因,将来自己只能吃哑巴亏。为了方便您对劳动关系合同格式是什么的问题的理解,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劳动关系合同的范本,您在以后的工作中是可以用到的。 一、劳动关系合同格式是什么? 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方: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