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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离婚后,受伤最重的可能就是孩子了,但是让两个人最放心不下的,让两个人无法失去联系的也是孩子,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就想要看一看孩子,那么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如果探视影响孩子成长,可以向法院提出减少,或者终止探视权,除此之外没有办法。
  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关于离婚小孩的探视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首先,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也不会因为父母的再婚而解除。再次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是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的。最后,还是希望每一对夫妻都能幸福快乐的走完这一生,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快乐温馨的童年,如果不能白头到最后,也不要因为夫妻的分开而减少对子女的关爱和呵护,特别是孩子小时候,否则会给子女的童年留下或多或少的心理阴影。孩子是两个人爱的结晶,是两个人无法抹去的感情,知道了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后,如果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还是短暂的暂停一下,毕竟孩子的健康是最重要的,但是谁都无法阻止一个家长想要看望自己孩子的心情,还是不能减少探视的时间太多。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有区别
      在生活当中,像离婚和无效婚姻这些事情,都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其实有一部分人容易把一些意思相近的词汇进行混淆,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无效婚姻就必须进行离婚,无效婚姻其实和离婚是不一样的。我们下面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有区别? 一、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有区别? 虽然法律上有很多概念都是看似相同的,但实际上是有很大区别的,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据别。现归纳以下几点: 1、基本功能不同 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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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变更抚养费的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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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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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 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第七条。 第六条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接收下列材料: (一)刑事赔偿申请书。刑事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问明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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