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容留他人吸毒是犯罪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吸毒是违法的行为,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绝对不能吸毒。自己不能吸毒的情况下,也不能容留他人吸毒。如果容留他人吸毒的,就是包庇吸毒人,触犯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会受到跟吸毒人一样的行政处罚,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法律规定了容留他人吸毒是行为犯,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三是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四是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场所。
  
  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立案标准
  
  容留他人吸毒是行为犯。从刑法条款来看,行为人只要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场所,就可以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和次数的多少、持续时间的长短并不是构成本罪的要件,仅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笔者认为,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社会危害性体现在侵害国家毒品管制制度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其危害程度应当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程度。如果容留他人吸毒的情节显著轻微,则不能认定为犯罪,否则势必会出现打击面过宽,达不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2、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3.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4,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近年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案件不断增多。而刑法对其规定得过于笼统。在此,笔者结合办案实践对该罪的刑罚制度提出看法。
  
  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条文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构成规定得比较明确,同时也规定了三个层级的刑罚,但是这三个层级刑罚的各自适用范围不够明确,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容留他人吸毒罪犯罪成立门槛过低,存在打击面过宽、浪费刑罚资源的可能。
  
  当前,吸毒人员结伙吸毒的情况十分普遍。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今年处理的四起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件全部是吸毒人员之间相互容留。对毒品犯罪,我国历来是进行严厉打击,防止毒品的泛滥。
  
  吸毒是犯罪的行为,是法律绝对禁止的,对于吸毒者的只能是接受法律的制裁,容留他人吸毒,自己也触犯了法律,属于行为犯,法律上能够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我们作为合法公民不仅自己不能吸毒,还应该劝说他人禁毒,更不能收留吸毒者,这是对吸毒者的危害,也是对自己的危害。
  
  
  
  


·妨害作证罪的情节严重条件有哪些
      妨害作证罪侵犯的法益是司法秩序,妨害作证的行为浪费了司法资源,使得司法程序停滞不前。我国《刑法》对于妨害作证罪明确规定了该罪的刑事处罚,妨害作证罪的刑事处罚有两个档次,很多人不明白在什么情况下适用什么处罚。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妨害作证罪的情节严重条件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一、 ?妨害作证罪的情节严重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妨害作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 (1)为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产,而指使他人作伪证实施虚假诉讼,标的数额巨大...


·轻伤二级可以判拘役或管制吗
      轻伤二级可以判拘役或管制吗?轻伤二级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判拘役或管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⑴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⑵故意伤害...


·2023年未成年犯罪能封存了吗
      一、应当封存的犯罪记录 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未成年人有特殊的保护,封存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是刑诉法第275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也规定应将拟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 与此同时,办法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解除封存:发现漏罪,且对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在缓刑考验期内,或者刑...


·吸毒拘留一般是多久?怎么处理
      为了遏制毒品危害,目前我国对吸毒行为的打击一直保持高压状态。一般来说,吸毒者被抓后会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那么吸毒拘留一般是多久?吸毒被抓一般怎么处理?我们简单整理了有关材料,下面我们和我们一起进行相关了解。一、吸毒被抓一般要拘留多久?弄清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会超过15天,如果是刑事拘留就涉及罪名问题。按照《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和《刑事诉讼法》等规定,治安拘留最长期限为15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二、吸毒...


·信用卡诈骗罪取消了是否有规定
      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绝对不允许生活当中任何一种违法犯罪的活动危害公民正常的生活秩序。随着现在信用卡诈骗案件的频发,一方面来说破坏了对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另一方面来说信用卡诈骗的这种活动本身就性质比较恶劣。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信用卡诈骗罪取消了是否有规定? 一、信用卡诈骗罪取消了是否有规定? 不会,不但不会废除还会加强。1、近年来,信用卡诈骗罪日夜猖獗,国家只有加大力度打击才能维护广大卡民的权益。2、恶意透支,本身是一种不讲信用的...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现实生活中很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了国家、人民等利益。我国刑法第397条规定了滥用职权罪这一罪名,那么什么是滥用职权罪?在实际处理这些案件中关于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认定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


·拐卖人口和绑架罪哪个罪重
      拐卖人口和绑架罪哪个罪重绑架罪量刑更重。绑架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人口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


·什么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况?
      根据行为人主观不同,可以将罪名具体划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其中,我国对故意犯罪的处罚是要比过失犯罪的处罚重的。那到底什么是过失犯罪呢?而过失犯罪又具体包括了哪些情况?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


·刑事诉讼法现场搜查是怎么样的?
      刑事诉讼法,主要针对的是刑事类的案件,刑事案件是需要现场的勘查和搜查的,这个是在司法机关的范畴里,两者有可能同步有可能不是同步,需要根据案情的需要自行决定的。没有任何的违规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现场搜查是怎么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现场搜查是怎么样的? 首先,无论是现场勘查和搜查,都是在司法机关职权范围以内的,具体两者是否同步进行,需要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自行决定,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但是,当事人要注意,搜查直...


·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贿赂...


·诈骗罪缓刑辩护词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一个人涉及到犯罪行为的话,需要进行法院的判决,那么犯罪嫌疑人最好要请一个律师为自己代理,因为律师他所拥有的一些权利比较广泛,并且专业知识也比较好,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诈骗罪缓刑辩护词的内容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缓刑辩护词的内容是怎样的?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王某某近亲属委托并经王某某本人的同意,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依法会见了被告人,详细了阅读了本案相关案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