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居间合同?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什么是居间合同?这种合同有什么特征? 一、什么是居间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二、居间合同的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三、居间合同的范本
   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居间人: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__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就是的我们提供的关于什么是居间合同,这种合同有什么样的特征,合同又是怎样的等问题的解答。您可以通过对这种合同的特征和其书写范本加深对这种合同的了解。如果您对居间合同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继续在网站寻求答案。


·一、合同到期补偿金包括哪些?
      一、合同到期补偿金包括哪些?《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


·代理商订货合同是什么?
      代理商订货合同是什么样的? 现在厂家销售货物基本通过代理或者经销的方式,代理商到厂家订货的时候,也会签署一份合同。这份订货合同非常重要,里面会写清各项注意条款,一旦发生纠纷引发诉讼的时候,合同就可以当做证据使用。那么,代理商订货合同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吧。 代理商订货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使甲方____________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股权分割合同需要盖章吗
      股权转让协议不需要盖公司章。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可以分为内部股权转让和外部股权转让。...


·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当事人缺乏订约的能力和订约权,因此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必须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间内或者经催告不予追认,则合同不生效。那么,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呢,而针对效力待定合同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将为您具体阐明。 一、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


·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一、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怎样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那么,怎样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当事人在面对无效合同的时候又应当如何处理呢?本文将详细为您解答。 一、怎样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


·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应遵循什么原则 一、合同的履行程序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现为义务人的不作为。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义务人的履约行为。履行合同...


·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
      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在现代社会中,很多的交易一般都会设定一定的担保,毕竟有担保物在那总能让交易当事人安心一些,所以说担保在交易中还是十分重要的。可在实践中,有时却会出现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 1、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签订合同后知道对方无权代理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知道对方无权代理怎么办? 一、签订合同后知道对方无权代理怎么办? 《合同法》第48条第一款规定,无权代理行为人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未予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无权代理行为人须承担后果;该条第二款规定了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即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本合同,相对人如属善意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撤销合同。该条规定强调了对被代理人利益的保护,也注意了对相对人、特别是善意相对人利益的保护。但在适用该条规定时,亦不能...


·合同实际履行原则具体有几种
      合同实际履行原则具体有几种(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1、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或接受履行。2、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即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而且还应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来给付标的物。3、履行期限适当。即当事人...


·技术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技术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技术服务是指拥有技术的一方与需要解决特定问技术问题的另一方签订的服务性合同。拥有技术的一方为对方提供技术服务,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报酬,双方会就技术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订立合同。那技术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技术服务合同签订流程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