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己名下的汽车老公不还给我咋办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自己名下的汽车老公不还给我咋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车子,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二、财产所有权的类型有哪些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所有权的种类就是指所有权的不同类型,所有权的种类是对所有制形式的反映。在我国,所有权的形式主要有国家所有权、集体组织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这是我国现阶段财产所有权的三种基本形式。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三、财产所有权占有是指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所有权的占有权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把占有分成不同的种类,以区分不同的占有状态。第一、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占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权过程中亲自控制自己的财产。非所有人占有则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实际控制和管领所有物。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这是对非所有人占有的进一步分类。合法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占有权利。非法占有则指无合法依据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第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这是对非法占有的再分类。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恶意占有则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个人不能处理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可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遣返。每个人都有自己合法的财产,任何人都不可以侵犯。财产所有权不仅仅是占有财产,还包括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提出交通事故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是我国较为常见的侵权行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司法实践中,因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不同,造成经诉讼所获得的赔偿金额也不同,因此,交通事故赔偿的当事人往往围绕管辖权进行争辩。在这种时候管辖权异议就常会被提出,下面我们将对交通事故管辖权异议进行一些基本介绍。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要...


·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
      强迫交易罪是通过非法手段来强迫他人进行交易的一种罪行。强迫交易罪违反了我国的法律,并且也侵犯了商品的交易市场的秩序。关于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的我们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1、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


·交通事故诉讼要多久,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
      说起交通事故诉讼,相信您都清楚这其实就是因为出现了相应的纠纷,因此需要当事人打交通事故官司。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诉讼要多久呢?换言之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多长时间?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诉讼要多久 诉讼时间: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交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交社保吗 一、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交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误工费需要垫付吗?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误工费需要垫付吗依据新保险法,交通事故结案后,依据发票和维修材料证据,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的,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没有垫付的,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不赔付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直接支付受害人保险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


·机动车非现场违章扣分吗 一、机动车非现场违章扣分吗?
      机动车非现场违章扣分吗 一、机动车非现场违章扣分吗? 非现场违章也是一样要被扣分的。非现场交通违章的处理流程: 1、首先要带好驾驶证、牡丹卡和车辆行驶本到交通队处理违章。处理后,交警会出具一张交通违章告知单,凭此单据才可以到工商银行的柜台处理。 2、通过工商银行大厅内的自动缴费机,能帮车主省去很多步骤,只需简单几步就可以轻松完成非现场违章的处理。 3、存好钱后,车主就可以把牡丹卡插入银行内名为自助缴费终端的机器里了。然后按照提...


·毛坯房交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毛坯房交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看看整个房屋是否有大的裂痕,如果在顶楼,看是否屋顶漏过水。注:看窗户是否变型,每个房间是不是方形。2、电闸总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是否齐备;是否正式电及接通与否,有的是零时电;如果局部有的插座,全部试一试是否安装正确、可用(有专用的插座电路检验仪器);带着电笔、插座电路检验仪器去。3、水。自来水、热水、中水(如果有),是否接通,水压够不够;管路是否漏水;热水的温度够不够;所有的开关是否可用。4、暖气(入住以后再交...


·交通事故死亡最高赔偿的标准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近年来交通事故死亡率居高不下,在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时国家会根据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金,以保障让家人不陷入到经济困难当中,交通事故死亡有一定的赔偿标准,根据各种不同情况也有一定的赔偿限制,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交通事故死亡最高赔偿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


·交通人伤理赔流程是什么?
      交通人伤理赔流程是什么?一般这种情况要交警处理的证明,所以要报交警。交警会根据现场情况做责任划分,出具责任认定书 机动车相撞,首先用交强险来赔偿 但交强险金额有限 一般承保交强险的财产保险公司会要求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经济赔偿凭证 双方身份证明,住院证,住院发票,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药费明细,住院患者每日清单,出院证明等。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可以请求肇事者赔偿,可以以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另外本人有商业保险,可以向太平洋保险...


·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
      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一、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划定》和公安部《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治理办法》的有关划定,交通事故检修、鉴定要实行专业化,即对当事人的...


·北京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怎样的
      北京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怎样的 一、北京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交?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北京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