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的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可以分割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婚前的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可以分割吗?
  
  
  如果结婚前只有夫妻一方出钱购买房产,则符合婚前财产的定义,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应属于法定个人财产。
  
  因此,由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这种附带的经济价值按照法律规定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并没有要求分割增值财产的权利。
  
  1.对于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对于这类婚前房产,法律规定尽管是两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但当时购买房产时只在房产证上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依照法律依据这类房产也是只属于夫妻一方的;
  
  2.但是对于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且房产证上也是写的夫妻两人的名字,那么依照法律规定这类婚前房产就视作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3.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该房产增值产生的经济价值理应夫妻二人共同享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是离婚时涉及到了对婚前房产的分配问题,夫妻一方也有权提出分割房产增值的部分的要求,并且依照法律规定这类房产的自然增值部分是可以进行分配的。
  
  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规定和1063条的规定: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等一切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都应当归共同财产等,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这是没有疑问的。
  
  而对于婚前的房产婚后升值部分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吗这个问题,该民法典中也有详细说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中规定:
  
  1.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出资贷款购买的,但是在婚后却是夫妻用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的,所以该类婚前房产尽管在当初是登记在夫妻中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但涉及到离婚时婚前财产增值后的分割问题,夫妻一方有权提出分割要求,具体要求双方可自己私下协议处理该不动产,如果另一方拒绝分割要求或者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求助相关机构和人群帮助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按照法律规定,该不动产可能被判决为归产权登记一方,且对于在银行贷款来购买房产的未偿还贷款应规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另一方不用承担支付责任。如果婚后另一方有对该方的婚前房产进行出资还贷,根据相关法规,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夫妻另一方有权进行婚前的房产婚后增值后的分割权利。
  
  抛开冷冰冰的法律条文,我们从法理的解释看: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都为婚姻付出了许多,但是在离婚时分割财产却只将个人投资所得的收益归为一人所有,显然对另一方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婚前的财产到了婚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话,从法理上而言夫妻另一方也应有分割权利。
  
  总的来说,对于婚前的房产婚后增值后离婚一方有权进行分割吗这个问题,应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解决方案。值得知晓的是,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应定是肯定的,进行离婚时财产分割时相关人员会多处取材,多角度思考,从法理和情理的层面深入解决问题。所以涉及到这个问题时应该改多咨询相关人员,多了解相关法律,总会有合理的答案。
  
  


·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怎么维权
      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都是比较大的,这就要求购房者在这个过程中能够尽量的小心注意,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当然了,还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购房纠纷的话,此时也要知道应该怎么来维权。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怎么维权。 一、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怎么维权 第一步: 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


·租赁期内房屋遇政府拆迁,承租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一、租赁期内房屋遇政府拆迁,承租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在承租房屋遇到征收时,应当由征收公司、房东、承租人三方共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承租人可以要求:  1、搬迁补助和搬迁奖励。  2、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  3、停产停业损失。  4、添置物品的补偿,承租人可以根据自身损失情况要求项目补偿。  5、剩余房租和押金退还。  二、门面房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门面房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


·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在中国老百姓生活日渐富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名下拥有一套甚至更多的房产。同时也意味着房产合同纠纷也会相应的日渐增多。在购房者一方和售房者一方签订房产合同后,其中房产违约金是约束双方的重要的一环,那么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又是多少呢?的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合同违约金? 1、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2、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


·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农村房屋的买卖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一般仅限于经集体经济组织允许后,农村房屋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买卖,不允许城市的单位和个人到农村购地建房或直接购房,否则该买卖行为可能无效。那么,究竟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


·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房住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房住怎么办?对于一些离异家庭来说,受伤的总是小孩,比如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房住怎么办?这不仅是关系到小孩居住的问题,其实也是对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问题,我们知道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拥有的共同财产是有平均分配的权力的,离婚后又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将为您解答。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按实际情况,在离婚时,男女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进行约定,只要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协议的,协议内容受法律保护。《民法典》(...


·购房人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购房人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在具备下列条件下购房人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4)无法办理贷款。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 首先您购买了二手房后最关键的一步是及时到房屋管理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流程可以概括四个环节:“一签约,二交税,三登记,四取证”。 1、所谓“签约”是指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屋产权主管部门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2、“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


·公房可以买卖吗
      房价的上涨,使得大多数人对于买房产生了很多的想法,现在公房使得大型城市的人们对买房又燃起了希望,什么是公房呢?公房是可以卖的,但是只能卖使用权。所谓公产房是指公有住房,一般公房不具有所有权,公房有两种,一种是居民只有使用权,不可以上市交易,一种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公房是可以卖的,但是只能卖使用权。所谓公产房是指公有住房,一般公房不具有所有权,公房有两种,一种是居民只有使用权,不可以上市交易,一种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公房买卖有如下特点:1、买...


·买房子的时候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这是必然的,一方面是出于对双方
      买房子的时候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这是必然的,一方面是出于对双方利益的一种保护,另一方面在进行登记备案、房产过户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的。而在签订该合同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买房子时签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房子属于特殊的商品,一般的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对于住宅质量往往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一旦遇到新建住宅出现了令人烦恼的质量问题,就不知道如何解决了。那么买房时...


·离婚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购房,因为贷款房而产生的纠纷也在逐渐的增多,这其中要数夫妻离婚就贷款房的分割纠纷最多。那到底离婚贷款房产如何分割呢?本文将结合不同的情况,对这个问题进行回答,供你参考。一、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贷款房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离婚时贷款房归谁?对于这种情形的房产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


·购买二手房是否要评估
      对于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来说,住就图个实在,图个安稳,图个节省。相对于商品房来说,二手房有很多优势,如今很多购房者把目光转向了二手房市场。购房者应事先对二手房买卖相关事项了解一下。那么,购买二手房是否要评估?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二手房是否要评估 只有以下几种情形发生时需要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