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人伤伙食费理赔可以申请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交通事故人伤伙食费理赔可以申请吗?
  
  可以申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二、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三、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四、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五、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的产生,那么就意味着肇事方会给受害者相应的赔偿,对于伙食费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进行申请,对于伙食费的赔偿标准就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来进行计算,只要不低于当地的生活标准那么就是属于合法的。
  
  
  
  


·全险车辆事故怎么赔偿
      全险车辆事故后,如果是单方事故的直接由保险公司按照车损险赔付;双方则事故需要交警判定责任,后由保险公司按照责任比例赔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


·交通事故导致医疗损害赔偿属不属于共同侵权?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已经屡见不鲜,几乎每分每秒都在发生。假设现在有个人现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伤了,然后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又发生了医疗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导致医疗损害赔偿属不属于共同侵权?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看看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交通事故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属不属于共同侵权? 先后发生的交通事故侵权和医疗侵权是两次侵权,既不同于共同侵权,也不同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间接结合,而是各自承担各自的责任,损益相抵原则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受害人遭受的...


·交通事故相信很多车主都是遇到过,其中也常常发生纠纷,双方的争
      交通事故相信很多车主都是遇到过,其中也常常发生纠纷,双方的争执并不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要跟交警沟通说明案发当场的详细情况,但对方不承担责任,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解决,那么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 1、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公安机关交通管...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没钱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没钱赔偿怎么办? 1、如果车主有缴纳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让对方配合一下走一下程序,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2、可以起诉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作出执行比如收回一些固定资产进行拍卖什么的,如果没有财产可以中止执行,待日后有财产后恢复执行。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


·如何评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是一方面,更多的时候是会导致财产的损失。而此时不管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要是向肇事一方索赔。首先都是要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作出评估的,那具体该如何评估这个损失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如何评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一)财产损失评估机构的选择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开、公平、便民、效率”的处理事故原则,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召集各方事故当事人协商“财产损失”。对于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依照《交...


·一、交通事故赔偿农村务工证明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赔偿农村务工证明怎么写? 兹证明:___(男,汉族,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 人民币整;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 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为 (小写: )人民币整。特此证明。 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____单位名称盖章 ____财务人员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


·拘役过能考出租车资格证吗
      拘役过能考出租车资格证吗对于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从事出租车运营工作,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禁止性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只要符合从事出租车运营工作的基本条件,就可以开出租车。开出租车应先具备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方可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二、拘役的期限是多久?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可见,拘役的上限刑期与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6个月)相衔接。这...


·如果车辆违章那么的如何处理违章扣分?
      交通违章事件的频发不仅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的困扰,另一方面也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交通违章扣分较多就会影响到车辆的使用问题,这种情况的出现短时间没有影响,可时间一长,我们的出行方式必然会受影响,那么,如何处理违章扣分问题呢? 如何处理违章扣分的具体步骤 从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即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不达到12分并已将所有的罚款交清的,记分系统会在下一年(即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便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的分数...


·保外就医申请书交给监狱哪个部门
      在一个法治化的社会,监狱对于犯人的管理也是人性化的。有些在监狱里患了病、但是监狱内无法医治的犯人可以申请保外就医。那么保外就医申请书交给监狱哪个部门呢?需要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解答。 一、保外就医申请书交给监狱哪个部门? 交刑法执行科(处),不设刑法执行科(处)的交狱政科(处)。 二、保外就医的简介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


·一、醉驾无证骑摩托车怎么处罚?
      一、醉驾无证骑摩托车怎么处罚?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交通事故不够十级伤残怎么处理的内容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会造成车辆的损坏,甚至造成人员的伤亡,如果造成了人员伤害那么负责人的一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哪些项目以及赔偿多少金额,是要根据人员伤残的鉴定结果来处理。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交通事故不够十级伤残怎么处理的内容。一、交通事故不够十级伤残怎么处理在鉴定结论不构成伤残的情况下,你方是无权要求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当然,你方仍然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参考医嘱)、护理费等。《最高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