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相关内容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相关内容有哪些您都知道,在做贷款时,经常有时候需要做抵押贷款才可以,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那么,并购贷款如何抵押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
   《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九条 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第三方保证,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的担保。原则上,银行对并购贷款所要求的担保条件应高于其他贷款种类。以目标企业股权质押时,银行将采用更为审慎的方法评估其股权价值和确定质押率。
  银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下称《指引》),延长并购贷款期限、提高并购贷款比例,并将并购贷款担保要求改为原则性规定。
  《指引》修订以优化并购融资服务为核心,在要求商业银行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提升并购贷款服务水平。
  《指引》延长了并购贷款期限。由于不同并购项目投资回报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购项目整合较复杂,产生协同效应时间较长,因而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更加符合并购交易实际情况。
  《指引》提高了并购贷款比例。考虑到银行贷款是并购交易的重要融资渠道,在当前并购交易迅速发展的形势下,为合理满足兼并重组融资需求,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从50%提高到60%。
  《指引》调整了并购贷款担保要求。此次修订将担保的强制性规定修改为原则性规定,同时删除了担保条件应高于其他种类贷款的要求,允许商业银行在防范并购贷款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并购项目风险状况、并购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合理确定担保条件。
   《指引》坚持完善金融服务和加强风险防控并举,在适当调整并购贷款条件的同时,要求商业银行通过加强防控财务杠杆风险、防范虚假并购、完善并购贷款统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并购贷款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并购贷款如何抵押虽然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是并购贷款抵押比普通贷款相对严格一些,所以,在想做并购贷款抵押的时候,最好能够提前了解相关信息,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这样,才不至于在做并购贷款抵押的时候出现手忙脚乱的状况


·欠钱没有借条可以立案吗?
      欠钱没有借条可以立案吗? 一、欠钱没有借条可以立案吗? 借贷关系没有借条,并不妨碍起诉。一般来讲,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法院会立案处理,借条作为其中的证据,是不影响起诉的。原、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廖某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所...


·会。贷款利息计算是浮动利率计算的
      会。贷款利息计算是浮动利率计算的,利息随着利率调整而调整.当然无论如何计算,对已支付的利息没有影响。对调整后的利息会有影响。一般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项还没有偿还部分的利率也随之调整,有三种形式:一是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执行新调整的利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房贷是这样的);二是满年度调整,即每还款满一年调整执行新的利率(中国银行房贷是这样的);三是双方约定,一般在银行利率调整后的次月执行新的利率水平。无论基准利...


·是否赌债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是否赌债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文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文 公司之间如果相互进行拆借的话,那么很容易导致借钱的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公司的破产,因而很多时候公司之间是不会进行拆借,而是向个人进行借款。当然,这样的情况下也是要签订借款合同的。那么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该怎么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文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_____...


·银行信用证贷款可以吗
      银行信用证贷款可以吗?一、银行信用证是可以贷款的 信用证贷款包括两种: 1、出口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 是出口商与国外采购商签订商业合同后,国内出口商收到采购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由于信用证有银行付款信用在内,未来出口商销售回款有一定的保证,因此一般情况下银行接受出口商在此笔信用证项下进行贷款(信用证不能抵押)用于出口商备货使用。未来用信用证回款归还银行打包贷款。打包贷款应注意考察国外进口商和开证银行的资质,防止未来恶意拒付款的现象发生,另外...


·娘家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非法集资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集资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在经济办的过程中,民间借贷的行为是十分常见的,这是一种投资的方式,也是我国金融制度的一种有效的补充方式,但是一些不法分子,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实则实施非法集资。使得人们将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相混淆,其实非法集资罪与民间借贷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我们将为您一一道来。 非法集资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的定义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


·银行存款证明格式是什么?
      银行存款证明格式是什么样的 一、银行存款证明格式 兹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截止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行存款如下: 存单(折)账号货币/金额存入日起息日到期日 银行盖章: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1、本“存款声明书”复印无效 2、本“存款声明书”不得转让、不得质押、不得为他人担保、不能作为提取上述存款的凭证。 3、存款证明有效...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还钱吗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还钱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所以要回答老公欠债老婆有义务还吗这一问题,首先要弄清欠钱的用途: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3、如果...


·父母留存款怎么写遗嘱?
      父母留存款怎么写遗嘱?(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二、房屋继承遗嘱的格式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


·借款合同刚签订能毁约吗?
      借款合同刚签订能毁约吗?借款合同签订后不可以毁约,毁约的行为涉及到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上对毁约的情况有:1)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拒绝履行又叫履行拒绝、给付拒绝,是指履行期届满时,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不符合约定的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