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销售居间合同是合同在一种特定场景下的应用形式,一份合同必然包含一些需要明确说明的要素,就像玩积木,当这些要素出现在正确的位置上时,才能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那么,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需要哪些要素呢,他们又应该以怎样的形式结合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范本。
  
  销售居间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乙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丙方(受托方): 工商注册号:
  
  以上三方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其办理有关物业买卖(交易)手续。委托时限至交易结束为止。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愿将座落于新余市 的房产,合同备案号: ,土地性质为 国有出让 ,建筑面积 m2,地下室(车库)面积 m2的房屋,包括附属设施 让给乙方,转让总价为 元整。小写:(¥ 元)。
  
  2、乙方已对上述房产的所处位置、权属、用途、环境、建筑年代、土地性质及内部设施(含装修)情况均已看过了解,并和甲方已亲自磋商并自愿受让上述房产。
  
  二、物业交割
  
  甲方愿意在 前完成物业交割手续,并将上述房屋交乙方验收使用。(甲、乙双方自行办理物业交割内容有:甲方将该房产内户口迁出,并将交房前甲方已发生的该房各项费用由甲方结清。包括物业等付讫凭证及房屋钥匙交乙方并办理完附属设施更名过户手续和验收。)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三、支付方式及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一次性人民币支付方式支付房款,并授权丙方将乙方购房款全部打入丙方银行监管账户中房款划转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如自行交付房款风险各自支付。) 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付定金 元给甲方,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由丙方代收。该定金以后用于丙方支付产权交易费用及支付丙方中介佣金。
  
  2、本次交易甲方付丙方中介费¥ 元,乙方付丙方中介费¥ 元。合同签订(办理
  
  过户手续前)当天交付给丙方。
  
  3、如乙方在付清全部房款前物业暂无法结清,甲方愿付交房保证金¥ 元由丙方代收,
  
  待甲方物业交给乙方并按本合同约定条件交割验收完毕次日前,丙方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给甲方。
  
  4、本次交易甲方承担房产过户税费有 乙方承担房产过户税费 元,
  
  于合同签订 天内(办理过户手续前)交由丙方代收。
  
  四、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该房产为其拥有合法处置权利。所提交的房产资料真实。并承诺该房产无被非法
  
  抵押、查封、涉讼等纠纷事项;如有共有权人,已征得共有权人同意出售。如有租约人,租约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愿在签订本合同 个工作日内,将房产过户所需资料(证件)交于丙方,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原件校验手续。否则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凭物业交割完毕手续(交验单)至丙方领取房款及后续的签字确认完结手续。如甲方
  
  房产为共有的,则任意一人共有权人均有权代表其他共有权人至丙方领款、签字确认完结手续等。
  
  3、乙方有权按约定日期,至丙方领取权属证书。如乙方为共同购买的,则任意一个共同购买
  
  人均有权代表其他购买人至丙方处领证及签字确认完结手续。
  
  4、乙方承诺提供的过户资料如不真实或递交过户资料、支付房款及其他费用不及时,影响本
  
  合同履行进程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丙方对甲、乙双方预交应转付的税费及相关证件,应妥善保管,并开具收款收据和收件凭
  
  证,如造成遗失证件丙方承担遗失所造成的损失。在交易完成后,应将相关税费(凭国家相关部门收费凭证收取)凭证分别转交甲、乙双方,如有余款分别退回各方。
  
  6、丙方承诺在甲、乙双方将相关交易所需资料、全部房款、交易所需税费、足额中介费等交
  
  付齐全后开始计算, 个工作日办妥 (如政府节假日、政策法规更改等其他原因延误过户、发证时间,丙方所承诺办妥产权过户手续日期则应相应顺延)。
  
  五、违约责任
  
  1、如开发商或政府部门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更名,本合同作废,七天内退还全
  
  部款项。
  
  2、甲方如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愿按已收房款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和由此产
  
  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诉讼引起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意将其所收违约金的40%金额于收到违约金当日支付给丙方,作为丙方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赔偿金。
  
  3、乙方如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愿按已付房款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由此产
  
  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诉讼引起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将其所收违约金的40%金额于收到违约金当日支付给丙方,作为丙方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赔偿金。
  
  4、本合同签订即属居间成功。丙方享有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中介服务费的权利。任何口头承诺
  
  以本合同约定为准。甲、乙双方如自行解除合同,甲乙双方仍愿意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相同数额中介费作为丙方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丙方诉讼引起的律师费、交通费费等)。赔偿金丙方可在收款(房款或定金)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违约方补足。
  
  5、乙方所交付的定金 元,如甲方违约,则甲方愿返 元给乙方,另再赔
  
  偿 元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则乙方愿赔偿 元给甲方。
  
  6、丙方如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过户手续,每逾期一天,愿向甲、乙双方赔偿服务费的
  
  2%,直至退完为止。(如政府节假日、政策更改等其他原因延误过户、发证时间,丙方所承诺办妥产权过户手续日期则应相应顺延)
  
  7、甲、乙双方如未按合同日期付款或交房,没有正当理由并且没有另行书面双方协议,超过
  
  十天则视为违约。
  
  六、遇下列情况的,三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返回原状
  
  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签订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前, 该房产被通知列入动迁或政府成套改造范围的;法律法规更改,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已产生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丙方退还已收款项(不计利息)及证件。
  
  七、特别约定
  
  1、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
  
  方发生争议,导致丙方无法继续办理权属过户手续的,在争议未能协商解决之前,甲方同意暂不取回上述房产的主要证明材料,乙方同意暂不取回由丙方代保管的款项部分。
  
  2、本合同所涉房产成交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承诺此价格为真实的成交价
  
  格。丙方按此价格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如在审核过程中,被认定报价过低的,
  
  或虚报成交价格被查实的,甲、乙双方需按该部门认可的申报价依法纳税,不得以此影响过户手续的正常履行。
  
  3、甲、乙双方可以就房产转让事宜订立补充条款,其补充条款的执行以甲、乙双方约定为准。
  
  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八、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若三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 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丙方(盖章): 经 办 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是我们整理的销售居间合同范本的简要内容,就一份销售居间合同应该包括的要素进行了总结。一份完整的销售居间合同应该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八个要素。


·年新型征地补偿标准
      年新型征地补偿标准 一、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二、怎么计算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转让合同的形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2、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


·如何征地拆迁才是符合要求的
      如何征地拆迁才是符合要求的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水、电、气、电视、通讯线路安装等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做好拆迁区域...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农民双方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对簿公堂的时候,原告会通过代理律师提交诉讼状。在法院庭审阶段,被告代理律师根据掌握的资料进行答辩,会提交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那么这个答辩状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范文了解一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李___、李___,女,汉族,住___县西西后村。 因原告张___诉答辩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一案,...


·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以吗?
      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以吗?侦查期间异地羁押是可以的,异地临时羁押手续如下: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


·北京市是中国的首都,也是我国北方地区的一线城市之一,近几年,
      北京市是中国的首都,也是我国北方地区的一线城市之一,近几年,北京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改造步伐不断加快,北京市周边许多郊区的地块都进行了重新规划建设,因此也涉及到许多征地拆迁的居民,赔偿给这些拆迁户居民的房屋就是回迁房,那么,北京市回迁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北京市回迁房交房标准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已不适...


·补办土地使用证要准备哪些材料?
      补办土地使用证要准备哪些材料?人们买到商品房后,会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其中土地使用证记载了房屋土地使用性质,对于房子而言非常重要,要妥善保管。有些人在出售房屋的时候,找不到土地使用证了,这时应该立即去补办,以免影响房屋交易。那么补办土地使用证的材料有哪些?现在我们通过本文具体了解下吧。 一、补办土地使用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首先,有本人写出申请,到国土部门查询该土地证书发放的有关资料,然后,到当地报社(一般国土部门指定报社)登报声明作...


·湖北省大治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大治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大治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北经济开发区、东岳路街道办事处(永胜村、五星村)。 补偿标准:耕地:49400元/亩;菜地:59280元/亩;果园:54340元/亩;茶园:54340元/亩;精养鱼池:54340元/亩;林地:34580元/亩;未利用地:1976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东岳路街道办事处(除永胜村、五星村外区域)、金湖街道办事处、金山街道办事处、汪仁镇、还地桥镇(屏山村、秀山村...


·贵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贵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土地是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个人和单位是不可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的,所以对于一些农村的耕地,田地等,可能因为国家政府要用于建设一些公共的设施或者是道路的建设,需要用到该土地,国家就会依法的征收土地,但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会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贵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


·土地出让金标准是多少
      土地出让是指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给土地的使用者进行开发、利用的行为。此时土地使用者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出让金,那么这个土地出让金的标准是多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土地出让金标准是多少 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 (一)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准予转让,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 1、按照原批准用途办理出让手续,非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35%;商品住宅和综合经营性用...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由于没有公布最新政策,因此,2017年江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和流程仍然沿用2014年出台的《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及2015年经过调整后的《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