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包含六日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包含六日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不包含六日。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法律上对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年龄有限制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该条法律规定并没有年龄上的限制。
  
  
  三、对于童工、退休职工、返聘职工等发生交通事故,应否获得误工费赔偿?
  
  
  对于童工、退休以后再从事其他劳动或被原单位反聘的退休人员在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案件中造成的实际收入减少如何赔偿的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尚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5岁,特殊的行业尚有不同的规定。
  
  
  1、我国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因此未达到16周岁的工作和劳动收入,法律是不予认可的,所以得不到误工费赔偿。
  
  
  2、依据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超出上述年限的人员,其工作和劳动收入作为误工费计算,一般来说也是不予认可的,想得到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有利的证据。
  
  
  3、退休职工有退休金,其因受伤没有造成实际工资的减少,因此得不到误工费。但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再从事其他劳动,是否能够得到赔偿尚待探讨。
  
  
  4、返聘职工不仅有退休金,还有返聘工资,其因受伤造成的返聘工资损失应当得到赔偿。
  
  
  5、误工费的赔偿是以实际劳动能力为基础的,因而对农村和一些特殊工种的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赔偿,并不无完全是以退休年龄进行限制的。
  
  
  若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在周六日也是需要上班的,此时计算误工费非时自然需要计算周六日的时间,但是很多的受害者,在双休日都是出于休息的阶段,故此若是请求支付误工费的主体,并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此时需要支付赔偿的主体并不会将周末计算进去。
  
  
  
  


·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在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候,对购房者是存在了违约的。那么此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即要向购房者赔付违约金。此时就涉及的到违约金的计算问题,那么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时间计算 1、起算时间:一般都按购房合同所明确的入伙日期。 2、截止时间: (1)一般来说,卖方需领取《竣工验收证书》后才能交付房屋。但是因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已调整,因而以竣工验收书时间为标准的计算方法与实际有一定误差...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多少?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50%以下,具体的责任认定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


·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
      房屋交接其实也就是交房,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钥匙,但实际上还关系到房屋的质量验收、水电数验收等问题。如果在交付的时候不小心注意的话,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究竟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呢?我们马上就来告诉你。 一、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 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商的入住通知后,可按通知上约定的日期前往收房,收房时,首先检查房地产商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同意备案的章(竣工备案已改由建委工程质...


·我们都知道交警是个辛苦的行业
      我们都知道交警是个辛苦的行业,经常在半夜在路上进行醉酒驾车的检查。很多情况下,醉酒驾车是先进行吹气,如果含量较高交警会带着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查。那么,醉驾吹气120抽血是多少钱?在我国相关法律条款中对于处罚的标准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醉驾吹气120抽血是多少钱?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血液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血液80毫克为酒后驾车;...


·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案时间需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
      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案时间需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什么责任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什么责任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理由有: (一)、关于被挂靠人责任类型的四种观点中,直接责任说(也称为表见代理说)的不足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如果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与乘客签订运输合同,对于因该合同的违约责任,自应由被挂靠人承担。而机动车致人损害属侵权行为,不存在代理的问题,无法适用表见代理。 另外,由于机动车主要掌控权及运营收入大部分归属于挂靠人,被挂靠人对机动车虽然...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的。那要是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话,此时事故的责任该如何认定、划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我国《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所以,在因紧急避险引起的交...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黄色)、号码(最好记全,无法记全也应当记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两个数字)。 4、车辆的其他主要特征。如:车身上的图案、文字;有无装...


·无证驾驶出车祸的会构成犯罪吗
      无证驾驶出车祸的会构成犯罪吗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此时出事故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但我们发现有些时候无证驾驶出车祸会构成刑事犯罪,但在有些情况下则不认为构成犯罪。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到底无证驾驶出车祸的会构成犯罪吗?我们为你做详细分析解答。 一、无证驾驶出车祸的会构成犯罪吗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概念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概念是什么交通事故误工费概念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二、误工费的事件计算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


·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对于购买期房的人来讲,最关心的莫过于是否能够按照约定时间拿到期房了。那要是开发商延期交付期房的话,此时可以主张违约金赔偿。不过这个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1、起算时间:一般都按购房合同所明确的入伙日期。 2、截止时间: (1)一般来说,卖方需领取《竣工验收证书》后才能交付房屋。但是因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已调整,因而以竣工验收书时间为标准的计算方法与实际有一定误差。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